四高校招生负责人谈招录:严格程序 依法治招
本报记者 王瑜琨

  高考录取中,高校怎样为考生创造公正、公平的录取环境?如何杜绝各种违规、违法招生行为?进入七月,随着全国各地2003年高考录取工作的陆续展开,有关高校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性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针对广大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主管高考招生工作的有关负责人。

  北京大学副教务长兼教务部部长 李克安:北大招生只有一个标准——择优录取;只有一种形式——单轨制计划内招生


  高考招生录取是关系到考生终身的一件大事,考生、家长和社会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都特别关注,北京大学在招生录取中始终将考生利益放在第一位,录取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择优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是高校在招生录取中最为重要的原则。多年来,北大在招生录取时始终严格按照招生录取政策,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我们对此作了制度上的保证:

  一是成立北京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把握招生大局。在北大,招生工作委员会是一个集体决策的机构,由校级领导、学校各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学校纪律监察委员会有关领导组成,招生录取中的一切重大问题的解决都要严格依照教育部的相关政策以及北大自己在高考前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的招生录取方案,由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决策。

  二是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确保招生录取各项纪律的严格执行。招生监察办公室同时还负责接待社会的举报和监督,并及时做出调整和处理意见。

  三是向考生、家长及社会公开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接受考生和社会的全面监督。

  招生人员的素质也是保证招生录取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北大每年派往各地的招生人员都要经过严格挑选,既要业务强,也要品行好,其中许多招生人员是各院系知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为了方便考生与学校联系,也为了让社会对我们的招生人员进行广泛的监督,在北大的招生网上,我们向社会公布了招生组所有成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负责人之一,我相信我们的招生人员是公正、正派的,能够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招生纪律,为考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录取环境。

  每年高考,总会有考生和家长担心,在计划内招生之外,高校是不是还有计划外招生,会不会有人多交一些钱就能被降分录取?关于这一点,北大可以向广大考生保证,在北大,招生录取只有一种形式——“单轨制”。也就是说,所有被北大录取的学生都是通过国家计划内招生一种方式进入北大的。我们从来都不招收任何形式的自费生或收费生,今年同样如此。除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高考录取优惠政策的考生外,北大是不会对任何考生进行降分录取的,所有报考北大的考生都将在公平、公正的录取环境里进行竞争。

  声誉是高校的“生命线”,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目标迈进的北京大学更加珍视自己的声誉,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北大向每一位报考北大的考生以及全社会郑重承诺:在今年的招生录取中,北大将一如既往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使每一位达到北大录取标准的优秀考生都能如愿进入美丽的燕园学习。

  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董奇:依法治校,依法治招 诚信办学,诚信育人

  高考招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许多重大问题,特别是广大考生的利益,因此保证高考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至关重要。北师大作为全国重点大学、百年老校,诚信是学校重要的传统,也是学校校风、学风的体现,招生录取工作同样要体现这一点。

  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质量,北师大不仅一丝不苟、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同时更从学校自身发展、建设的角度认识到做好招生工作的价值不仅在于保证其公平、公正性,而且还是一个涉及到学校的社会形象、学校的诚信,以及学校能否科学、民主、依法治校这样一个大的问题。

  依法治招是一所高校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很重要的一个层面,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高校民主管理、科学管理、依法治校达到的水平。因此,在北师大我们是把它作为学校制度建设,作为我们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工作来抓。这已成为我校各级领导、广大教师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共识。

  思想观念认识到位之后,还必须要有制度上的保障,这是一所高校能否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关键。制度首先是要约束我们自身,具体来讲,就是首先要约束我们直接参加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只有先自我约束之后才能有效地规范他人。因此必须要建立一个科学、民主、公正的招生机制。

  在北师大,录取过程不是几个人说了算,而是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各院系的领导和专家一起共同讨论、决定的。从制度上来讲,招生是一个集体的决定,这就避免了一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此外,由于招生录取工作比较复杂,一套健全的招生录取制度还必须有独立的监督机制。学校有专门、独立的招生监督机构接受社会、群众举报申诉,这样就进一步从组织、机构、机制上保证了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有了好的制度还必须严格认真地去执行。制度是静态的,执行的过程是动态的,动态的录取过程是否真正能保证公平、公正,这就需要接受各方面的监督。除了校内的监督之外,更重要的是考生的监督、家长的监督、舆论的监督。

  接受社会监督的前提首先是“公开”。只有把招生录取的所有程序、结果向考生和社会公开,才能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在北师大,这种公开既包括录取标准、录取要求的公开,也包括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的公开。

  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我相信,高校只有真正实现依法治招,依法治校,才能建设成为有诚信的大学,同样才能培养出有诚信的学生。

  浙江大学副校长 来茂德:严格录取程序,任何人都不能“破”这个程序

  招生不是一所学校自己的问题,它更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问题。一所高校,特别是一所名校要办好,招生录取更是马虎不得。

  浙大历来都十分重视招生录取工作,我们认为,高校把好招生录取这一关,关键要做好两个“严格”:严格录取程序,严格监督机制。

  在浙大,我们有一套严密的录取程序和办法,招生录取期间,学校各级招生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录取标准和录取程序,任何人都不能够“破”这个程序。只有严格录取程序,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招生录取中的各种漏洞。

  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除了要严格录取程序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浙大的监督机制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校内的监督,采取的是学校纪律监察委员会介入招生过程,全程参与的办法,严格监督操作过程。

  另一个层面是接受考生、家长以及全社会的监督。浙大在近年来的招生录取期间积极通过各种媒体,把招生录取的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例如,2002年高考招生录取期间,我们与浙江电视台合作,对浙大在浙江省的录取现场进行全程现场直播,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电视直播清晰地了解录取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同时,直播现场开通多部咨询热线,考生可以及时咨询、了解各种信息,并在第一时间获知自己的录取情况。

  接受考生监督的另一个有效办法是在录取工作结束后,马上向社会公布学校的录取结果和各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广大考生和家长在了解了各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就可以对比自己的分数,一旦发现比自己分数还低的考生被录取,而自己却落榜时,可立即向学校提出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就等于将我们的工作完全置于广大考生和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而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只有像这样尽最大可能地对考生和社会做到透明、公开,才能真正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和公正。往年,我们是这么做的,今年浙大仍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贯彻落实录取工作中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生原则。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 马抗美:向全社会展示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素质

  高校的招生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无论对学生、家长,还是对学校意义都非常重大。中国政法大学是以法律专业为特色的院校,我们的校训是“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依法治招,把招生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正是我们依法治校办学理念的具体体现。

  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政法大学培养的是高素质的政法人才,我们的学生应当从入校的第一关就能感受到法学教育对学法之人基本素质的要求。当前,社会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政法院校依法把好招生录取这一关,正是以身作则,向全社会展示我们高度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为了将依法治招真正落到实处,中国政法大学在招生录取这个重大的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保证每个环节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制定了严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例如在远程网上录取工作中,我们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普通高考招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规定》及《中国政法大学普通高考招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流程》,以保证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此外,在招生过程中,所有重大问题都由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同时,为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还成立了招生监督小组,由纪检部门的负责人担任组长。督察小组的同志全过程参与录取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在参与中监督”的要求。与此同时,每年我们都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教育,确保有一支高水平的工作队伍参与招生工作。

  今年我校为保证培养质量将不再扩招,继续稳定现有招生规模,所开设的14个本科专业的招生人数仍将控制在2000人左右。2003年招生录取即将开始,我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向考生、家长及社会承诺,我们将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做到招生名额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同时广泛接受信访、媒体和广大考生家长的监督。

  《中国教育报》2003年7月2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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