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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三项措施推进农村教育
记者 陈强
本报郑州12月10日讯(记者 陈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这是郑州市市长王文超在今天召开的全市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代表市委、市政府所作的承诺。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健全六项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三项推进措施,为农村教育的发展助力。
六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教师工资发放、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投入、中小学收费监管、化解“普九”债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三项推进措施是:一是确保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从2004年起,各级政府本级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二是从2004年起,各县(市)区财政对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按小学每生每年不得低于20元、初中每生每年不得低于30元的标准,拨付公用经费。三是建立教师工资、学校公用经费、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中小学贫困生救助资金4个专户,实行封闭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中国教育报》2003年12月1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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