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的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
——济南市教育局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纪实
本报记者 陶继新 通讯员 李干三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以“让更多的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的新理念,引领各项教育工作,进一步优化了教育发展环境。

  给公办学校更多自主权

  济南市教育局注重机关干部“心态”的转变,要求每一个机关工作人员都心怀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谋教育发展的长远大计。对此,他们先后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由原来的15项压缩为8项,一批制约学校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审批项目被裁减废止。

  与此同时,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他们允许高中阶段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三限”原则,自主招收特长生、择校生。允许学校探索自荐制、选聘制、竞争制等改革,因需设岗,自主聘用教师。允许学校创造条件开展国际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允许优质高中与职业学校合作,进行资源整合和互通,促进优势互补,改变职业教育的薄弱状况。搞活职业教育招生和教学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推行“订单”式的课程体系,允许学生多学科选修专业,加强职业学生自主创业技能的培训。全市教育质量有了全面提升,各类教育的入学率、录取率均领先于全省平均水平,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考录取率2003年达到81.73%。有2300多名学生在全国、全省学科竞赛和体育、艺术、劳技、电脑制作等各类素质技能展示中获奖,获奖人数和位次均居全省第一;朱烨、赵雪、郭琴溪等同学,还先后在国际奥林匹克竞赛中荣获金牌。

  让民办学校快速发展

  济南市教育局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允许投资办学者取得合理回报,并享受公办学校的同等优惠政策;允许民办学校与优质高中阶段的学校实行股份制合作办学,使民办学校借助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快速有序扩张;允许义务教育阶段薄弱的公办学校、企业办学、新办学校进行转制;允许公办学校教师在保留原有身份,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到民办学校兼课;允许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双向流动,建立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制度,民办学校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评先奖励、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这些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今年引进投资1.2亿元,建成了占地225亩、校舍建筑7万平方米的济南世纪英华实验学校;民办南洋学校提升内部装备水平,新建校舍7000平方米;探索国办优质教育资源与民办学校合作的新途径,省实验中学与民办英才职业学院联合成立了实验英才高中,当年招生460余名。

  让所有的孩子上得起学

  为保证进城务工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他们确定13所进城务工子女定点学校,做到在收费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适龄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实施免费教育。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广大教职工捐款350万元,今年直接救助贫困生1017人,救助资金达46.5万元。开展“名师义教行动”,打破校际界限,选拔300多名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等,组成名师义教讲师团,使更多的学生都能免费接受到名师的辅导。

  为切实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市教育局会同市纠风办、监察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建立了济南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出台了43个有关加强学校管理方面的规定,做到治理乱收费、加强教育管理有“法”可依。今年,他们又聘请了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及新闻记者,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监督员”和“教育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自去年至今,全市共查出的违规收费745.6万元,全部予以清退。

  《中国教育报》2003年12月15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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