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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景县450万“上岗费”退还教师
对近年招录教师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记者 符德新
今年8月,河北景县教育局在招考教师时,要求榜上有名的百余名考生依照考分和学历高低,分别缴纳从2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借资款”,声明5年后偿还。95名考生共交“借资款”450万元。
本报讯(记者 符德新)备受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河北景县向新招录教师收取“上岗费”事件,有了下文:在省、市两级督导下,景县县委、县政府通过“财政挤、部门垫”等渠道,将此前向新招录教师收取的450万元“借资款”全部退还给教师。同时表示要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反思,今后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决不再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资款”。河北省教育厅以景县的问题为戒,在全省对近年来招录教师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以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
今年8月,河北景县教育局在招考教师时,要求榜上有名的百余名考生依照考分和学历高低,分别缴纳从2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借资款”,声明5年后偿还。95名考生共交“借资款”450万元。尽管50万元这一档最后无人应聘,但还是有不少家长为了子女就业而四处举债,有的家庭甚至为此背负仅利息就达数万元的巨额债务。据说,这笔钱是用于缓解县一中改扩建的资金暂时困难。
在媒体对这一事件进行曝光后,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衡水市和景县领导班子进行督导调度。11月21日,景县筹齐资金,将“借资款”全部退还新招录教师。河北省教育厅11月29日下发了《关于严禁向新任中小学教师收取“上岗费”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各市对近两年来招录教师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存在问题的要迅速纠正,对已收取的“上岗费”要认真进行清理,限期尽快全部退还给教师本人。同时大力开展教育人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制意识和政策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为惩前毖后,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和衡水市委、市政府分别对景县的错误做法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短评:坚决刹住“上岗费”
教师“上岗费”是近年来在教师待遇不断改善、教师职业越来越具有吸引力的同时,滋生出的一个“怪胎”。在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能端上教师这个饭碗,是许多求职者包括师范院校毕业生的最大心愿。于是,一些地方在支付教师工资出现财政缺口的情况下,打起了教师的算盘。
应该看到,景县的情况不是个别的。近年来,我们不断接到一些教师和师范生的投诉,说当地教育局要求他们缴纳“上岗费”才能上岗或继续执教,“学校大门朝南开,教师无钱莫进来”已经不是个别现象。教师这一神圣崇高的职业被标上了各个档次的价码,本应严格把关的教师职业资格,也被大打了折扣。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做法有可能滋生某些地区和部门的腐败之风,败坏教育管理部门和教师队伍的声誉。
河北省和景县教育行政部门纠正错误的态度和做法值得欢迎。在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已经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向新任中小学教师收取“上岗费”的今天,我们希望其他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也能认真检查一下,有没有类似问题。一定要按照《通知》要求,坚决刹住向教师收取或变相收取“上岗费”的歪风,严把教师“入口”关,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
《中国教育报》2003年12月16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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