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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清谈治理择校乱收费(下)
加快高中的发展
记者:择校问题中,升高中择校似乎比升初中择校还要严重。原来是高考难,高校扩招以后有所缓解。现在的突出问题却是中考难,初中毕业以后考高中特别是考著名的高中更难。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李岚清:这也正是近几年来我们一直关注的问题。由于人口生育曲线的变化,现在城市里特别是大中城市,上小学的人数减少了,上初中的人数亦有减少的趋势,而要上高中的学生人数却明显增加。因此,中考难带来的问题就不只是缺乏优质教育资源的问题,而是整个高中资源不足的问题。因此,近几年来,国家和地方一直关心和抓紧高中的扩建、新建。上海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率先投入20多亿元,建设了11所优质高中。2001年,教育部和国家计委共同提出了一个扶持优质高中扩建和新建的方案,拿出15亿元国债资金,在全国开展扩建、新建高中的工程。据不完全统计,到2002年底,全国扩建和新建高中862所、共632万平方米的教学设施,增加招生规模约60万人。这次无论是扩建还是新建,都是按优质高中的要求高起点、高要求来进行的。首先是扩建名校,新建的也是由名校承办;其他高中扩建后,也要加强充实力量,提高教学水平。在启动这项工程时,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的6所附中首先带头,每校平均投资5000万元进行扩建,为时3年,使招生规模扩大了1倍。天津市在上世纪90年代末进入高中阶段入学高峰,初中毕业生由原来的每年8.9万人猛增到每年14万人左右,原有高中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成为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天津市委、市政府及时采取措施扩大普通高中的教育资源,实施总投资为25.28亿元的扩建、新建优质高中的计划,到2002年已建成30多所。现在全市已有70%的高中新生在优质高中就读,基本遏制住了择校高收费现象。到2005年计划建成50多所优质高中时,全市绝大多数高中新生将在优质高中就读。天津市委书记张立昌同志说,政府的钱投到企业不符合“公共财政”的原则,也不一定收得回来,老百姓会有意见;而拿去办教育,投得再多,老百姓也不会有意见。作为省市的一把手,有这样的认识,十分可贵。
2002年,教育部在天津召开了加快发展高中教育的工作会议,天津等地介绍了把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加以扩建并扩大招生、兼并薄弱学校,或者新建高中,以满足人们对优质高中需求等方面的经验。同时,会议就高中教育发展的思路创新、体制创新、教育创新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高中发展的新路子,概括起来,就是“三个为主”:一是以扩大著名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为主;二是新建学校以鼓励运用民办机制为主;三是以扶持中西部已经实现“两基”的地区发展高中为主。
天津的现场经验交流会引起了各地的重视。会后,重庆、黑龙江、河北、河南、吉林、山东、宁夏、四川等都立即行动,扩大了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不同程度地缓解了高中入学压力。山西、贵州、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等地,也纷纷扩建、新建优质高中。民办学校也在扩大优质高中工作中作出了贡献。经过几年的努力,普通高中在校生的规模从扩招前1998年的938万扩大到2002年的1684万。
这件事情,不仅符合广大群众企盼子女能受到更好教育的愿望,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缓解升学应试的压力,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人才打好基础,也可带动与教育有关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
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记者:除了对择校生高收费、乱收费外,一般中小学也有乱收费现象。在这方面政府采取了哪些治理措施?
李岚清:解决中小学乱收费问题是完全必要,也是完全正确的。但首先要确保各级政府对教育经费投入的及时足额到位,不能留缺口。若留了缺口,就会逼得学校去向学生收取额外的费用。经济发达地区自己必须做到这一点。经济确有困难的地区,通过包括国务院在内的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的三个确保。正如我在前面曾提到的那样,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政府就不可能、也没有资格去抓乱收费问题。
随着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全国范围内整治学校乱收费的宏观环境已经形成。这些年来,各地在治理学校乱收费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比较有效的办法有:一是加强收费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县、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学校四级收费管理网络,把杜绝乱收费列入对学校校长的责任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二是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了收费批准权限,规范了收费工作程序。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同时,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所有收费纳入财政统一管理。三是实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有的地方实行使用“收费公开卡”制度,全市中小学人手一册,严格规定收费必须上卡,由学生家长签字,对收费进行监督。收费项目和标准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向学生收取后,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四是加强检查监督。对乱收费现象,实行校务公开、投诉、举报与规范的审计、检查制度相结合。对发现的乱收费问题,除责令将收费退还学生外,还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该撤职的撤职,该降职的降职,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办法都是可行的,凡是严格执行这些措施的地区,乱收费现象都有了明显好转。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关键是治“乱”。不能把合法、合理的收费也当做乱收费给整掉了。这同样对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不利的。例如,在整顿社会上非法经营网吧时,我就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与其让那些毒害青少年的黑网吧存在,倒不如在学校里提供一些课外的上网条件,收取合理的成本费用,让孩子们在老师指导管理下上网。像这类活动,恐怕就不能算乱收费。对治理乱收费,关键的关键是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是否认真抓。现在有些地方乱收费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我们对这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教育领域纠风的大事,必须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本文摘自《李岚清教育访谈录》第五部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奠基工程”。标题为编者所加。)
《中国教育报》2003年12月19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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