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为公立学校校园人身伤害事故投保责任险
记者 赵正元

  本报讯(记者 赵正元)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教委获悉,由市教委出资400多万元为公立学校投保的责任险已理赔20余起,北京公立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赔偿费用来源已获解决。

  据市教委介绍,今年9月1日,市教委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了学校责任保险协议,为公立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公立幼儿园投保了学校责任险。根据该协议,参加投保的北京市公立学校的中小学生和公立幼儿园的学龄前儿童在校受到人身伤害后,学校应当承担过失责任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赔偿额为20万元人民币,每所学校每次事故累计最高赔偿额为400万元人民币。

  《中国教育报》2003年12月3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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