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发出“治乱”公开信
记者 周虹艳

  本报讯(记者 周虹艳)青海省教育厅日前向全省中小学校长、教师及学生家长发出《公开信》,并公布了省及各州(地、市)教育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

  《公开信》强调,再困难,也不能乱收费;再清贫,也要保持教育的形象。校长是治理学校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校长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希望广大教师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乱收费行为,坚决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实际行动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

  《公开信》还鼓励家长坚决拒交学校的各项乱收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

  《中国教育报》2004年3月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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