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现场研讨会提出
确保民族地区寄宿校工程质量
记者 焦新

  本报讯(记者 焦新)近日,全国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现场研讨会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召开。来自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宗)委主管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80余人参加了会议。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目前,全国各民族地区已建成民族寄宿制学校近10万所,在校寄宿学生有472.9万余人。实践证明,在经济文化不太发达,居住分散,山高谷深,交通困难和常年游牧的牧区、山区和边疆地区举办寄宿制中小学已经成为改善和提升这些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条件的一项德政工程,成为民族地区实现“两基”的一项重要措施。

  赵沁平在会上指出,大力加强并做好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是西部地区实现“两基”攻坚目标的重要内容,是促进西部地区“两基”工作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措施。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寄宿制学校办学的综合效益,促进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发展。

  赵沁平强调,要切实做好“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近年来,中央用于西部教育项目的经费总计达300多亿元,各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组织,精心部署,精心管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这次中央投入100亿实施“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定了《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对“工程”项目的各级管理机构、质量管理、资金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意见,各地要结合当地“两基”攻坚工作的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讲究实效,要逐级、逐校和逐项地严格制定工程项目的管理规程和实施办法。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领导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和质量管理制度,要下功夫切实保证新建、改扩建校舍,特别是危房改造项目的工程质量,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和“烂尾房”工程;要加强工程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监督和审计制度,严禁挤占、挪用,防止“盖起一栋楼、倒下一批人”等腐败现象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办学中的管理工作。各地要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倾斜,下大力气抓好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确保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运转正常。特别要强调的是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居安思危,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的领导,寄宿制学校办学工作是一项关系到西部和民族地区“两基”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工作是学校办学的命脉所在,各级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国家利益和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高度,把这项工作认真抓好。要建立和健全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导评估,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要利用有效教育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回顾了我国开展寄宿制教育50余年来所取得的成绩。

  《中国教育报》2004年10月1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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