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夹
关于我们
首页
高等教育
中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特殊教育
职业教育
教师教育
民族教育
民办教育
家庭教育
校外教育
外国教育
第四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受表彰
记者 翟帆
本报北京10月21日讯(记者 翟帆)第四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表彰大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等458个单位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尚秀云等10人获突出贡献奖,王光乃等254人获先进个人称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到会祝贺并讲话。她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真正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来抓。各创建单位要深入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加大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力度;要密切合作,齐抓共管,促使青少年维权工作形成合力;要立足基层,扎实工作,帮助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要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探索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有效方式。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始于1998年,是由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出版总署等单位联合开展的。活动开展6年来,已涌现出1300多个全国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中国教育报》2004年10月22日第1版
前一篇
|
后一篇
广告刊登 │ 服务信息 │ 招聘信息 │ 寻求合作
E-mail:wlb@edumail.com.cn
电话:010-62257722-245/244/256/255 传真:010-6224415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邮编:100088
中国教育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