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新学期“减负”新举措(4)
“减负”:我们还应做什么?
本报记者 李建平

  新形势下“减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前不久,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教育部提出新形势下“减负”工作的五项要求,即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不准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指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费就近入学,不准小学、初中招生进行选拔考试或变相考试;坚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准占用学生的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不准按考试成绩排队甚至张榜公布。认真贯彻落实“五项规定”,是当前中小学“减负”工作的主要任务。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严重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这是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基础教育的一大顽症,一直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减负”的关键在于转变教育观念,确立新的人才观、质量观。因此,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坚持科学的质量观,坚持依法治教,进一步清理整顿好外部环境,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改革评价制度,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强调,“减负”不单纯是作业量的减少,也不是对学生降低要求,“减负”的治本之策是推进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首先应当在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上突破,进一步促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变革,提高教学水平,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提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平等、合作、交流。进一步激发学生的主动性,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注重方法指导,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要坚持科学的评价观,坚决纠正以升学率作为唯一标准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做法,不再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指标,评价学校着重从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课程、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当前,伴随着新课程实验向纵深发展,要加快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应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同时,应进一步加大高中招生名额分配的力度。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最后强调,应当看到,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原因,也有学校自身的原因,从深层次讲是教育思想和观念问题。“减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要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抓,要年年抓,月月抓,日日抓,相信“减负”问题必将会得到缓解。

  《中国教育报》2004年11月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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