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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四项措施预防青少年犯罪
加强遵守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整建结合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力争3至5年所有大中城市至少建一所工读校 校内外教育结合巩固学校法制教育效果
记者 翟帆
本报北京11月29日讯(记者 翟帆)在今天召开的“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启动仪式上,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介绍了下一阶段围绕此项工程教育部将要采取的四项措施。
一是加强遵守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同时,积极加强中小学德育课程建设,继续以法制教育内容作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四落实”。
二是加强管理,整建结合,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开展对中小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和计算机教室的全面清理,加强学生文明上网教育引导工作,开展校内上网服务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通过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加强对网络有害信息的控制,及时屏蔽、删除网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中小学校重点抓好校园报警点的建设。同时,抓紧研究制定《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是加强工读学校建设。进一步组织力量对现有工读教育状况进行深入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研制加强工读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实现全国所有大中城市至少建立一所工读学校的目标。
四是坚持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巩固学校法制教育效果。教育系统的广大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与司法部等部门共同组织好面向中小学生的“小小律师”教育活动和面向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工作。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地区禁毒教育和预防艾滋病教育的指导和扶持力度。积极参与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推进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建设,逐步建立青少年学生社区参与综合评价系统,把家庭评价与学校评价、社区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专业和理论特长,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供支持。各地中小学校要积极与检察院、法院建立长期密切联系,组织学生旁听法院的开庭审理过程,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学法、守法意识。
《中国教育报》2004年11月3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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