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记者 谭南周

  本报讯(记者 谭南周)厦门市教育局日前作出决定,从明年1月开始规定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工作量,旨在规范全市中小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

  按照规定,学校每学期应制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提供书面材料;每学期应上90至120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举办心理健康活动,为学生提供个人心理辅导服务,开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编辑宣传小报,参加区级以上的心理健康培训。这些工作都有量的要求,便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考评考核和职务晋升。

  《中国教育报》2004年12月2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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