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
安徽实行县级政府负责制
记者 俞路石

  本报讯(记者 俞路石)日前,安徽省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资助经济困难中小学生力度,把助学工作作为对基础教育督查评估的重要指标,实行县、市、区“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全省“两免一补”工作业绩考核制度,通过考核把基础教育专项经费分配与“两免一补”工作直接挂钩。

  安徽省提出,到2007年,力争使全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得到资助。自2005年开始,由省、市、县共同分担资金,其中省里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至6000万元,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杂费,以各市、县统计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为依据,按杂费标准先减免50%;今后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分3年到位,到2007年为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杂费;自2006年开始启动补助寄宿制学生生活费工作。

  据悉,去年1月至9月安徽省共安排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7300万元,资助中小学贫困生85万人。但要实现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目标,每年需资金4亿元,资金缺口较大。

  《中国教育报》2005年1月7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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