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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鼓励毕业生回乡创业
记者 徐光明
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近年来,江西省抚州市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吸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乡创业。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可凭江西省抚州市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认证的《报到证》,在全市范围内先落户。人事档案关系可由抚州市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进行管理或委托市人才市场实行代理。
目前,在抚州市人才市场挂编的大中专毕业生有近千名。抚州积极向毕业生宣传抚州市近年来在各个方面取得的成就,寄发抚州人才就业信息8000余份,增强了他们回乡创业的信心。
《中国教育报》2005年8月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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