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出
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加快实验教学改革
记者 焦新

  本报北京4月20日讯(记者 焦新)记者今天从教育部有关部门获悉,教育部评选出第一批25个国家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已于近日公布。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实验室建设,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教育部于2005年5月启动了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计划在2005年至2007年分三批在全国本科院校量大面广的物理、化学、生物、力学、机械、电子、计算机、医学、经济管理、传媒和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等学科类别,评审建立100个左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构建国家级、省级两级实验教学示范体系。据了解,2005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物理、化学、生物、电子四个学科大类共推荐了68个实验教学中心,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在此基础上评出示范中心。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求具有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要,先进的实验教学队伍和仪器设备,先进的实验室建设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显著的实验教学效果和特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启动后,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省级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工作,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加大,带动了实验教学改革,促进了实验队伍建设和实验仪器设备、环境的改善,加强了实验室开放管理,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教育部日前在《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中强调,在全国本科院校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是《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评审为契机,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和实验室管理,学习借鉴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水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不断开拓创新,探索实验教学改革新思路,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为全国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提供示范。

  《中国教育报》2006年4月2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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