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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天津改制校开始“软着陆”
改制小学和不符合“四独立”的初高中停止招生
本报讯(记者 张宝敏)最近,天津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分步完成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今年,全市所有改制小学和不符合“四独立”(独立的事业法人、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的财务管理、独立的教育教学)规范要求的改制初中、高中将全部停止招生。同时要求,加强公办小学和初中建设,推进义务教育高标准、均衡化进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据称,天津此举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让更多的孩子不交钱或者少交钱就能进好学校,找好老师,受好教育。坚持依法治教,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保证基础教育协调发展。
天津市所谓的“改制学校”,是指那些所谓的“民办公助”、“公办民助”中小学校,这部分学校在招收学生时,大都以“择校费”等形式收取高额费用。按照天津市政府的要求,规范这些学校的工作将采取稳步推进的方式分步实施,3至5年内实现改制学校“软着陆”。少数保留存续的改制学校,也必须依法规范运作,必须坚持“四独立”原则,不得存在“校中校”和“校中班”。清理整顿完毕之后,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生比例不少于85%。市、区两级财政要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确保教师待遇不出现大的波动。
与这一决策相适应,今年天津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即将进行调整:改制小学今年全部停止招生,逐步退回公办学校。适龄儿童一律在片内公办小学就近入学。各区县可有1所改制小学依法规范成为民办学校,但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在36个班之内。对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改制初中,今年全部停止招生。市区暂时保留的改制初中,要逐步压缩招生规模。明年各区县只允许有1至2所改制初中依法规范为民办学校,其他改制初中均要退回公办学校。
湖北严禁将捐资与招生挂钩
本报讯(记者 程墨)记者近日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湖北省将从严禁将捐资与招生入学挂钩、加强教材和教辅读物管理等4个方面重点治理教育乱收费。
据了解,湖北省部分学校乱收费的主要表现是:中小学强制将捐资与招生入学挂钩;高校扩大热门专业的范围,超标准收取学费;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
今年,湖北省一是要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管理,严禁将捐资与招生入学挂钩,坚决取缔“校中校”、“校中班”。二是调整湖北省教育收费政策,取消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收费和高中阶段的调节生收费,明确高校学生重修按学分制管理进行收费的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读物的管理。四是严格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尽快在全省推行中小学票款分离的收费办法。
福建7部门联合治理乱收费
本报讯(实习记者 龙超凡)日前,福建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等7部门联合出台《福建省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并郑重表示,严禁公办学校搞“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同时,对生源确实不足的学校将进行合理撤并和合理划片。
《意见》指出,公办学校改制为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符合“四独立”的原则,否则要停止招生。
《意见》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不得举办和不准参与社会上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收费补习班、辅导班以及从事有偿家教等。严禁强制要求学生统一征订和购买教辅材料、报纸杂志等课外读物。
《意见》还对高校收费作了规定。
《中国教育报》2006年5月2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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