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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表彰县级教师培训机构
记者 符德新
本报讯(记者 符德新)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对北京东城区教师研修中心、天津南开区教师学习资源中心、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教师进修学校等一批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进行通报表彰。
据了解,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了要加快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与建设,构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等要求。各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与建设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为中小学教师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新课程师资培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有力地促进了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中国教育报》2006年5月3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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