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农村支教不得评聘高一级职务
江苏泗洪城里教师登上村小讲台
周明

  本报讯 不久前,江苏泗洪县第四中学校长王杰带着3位名师到农村学校上塘中学交流教学,展示了精彩的课例,城乡教师共同研讨新课程改革的心得体会。参与活动的上塘中学教师表示:“四中同行的课让我们学有方向,赶有目标。”

  据了解,在今年年初的教育工作会议上,泗洪县启动了“师资队伍建设年”,引领不同类型的教师找到自己的发展土壤。为提高边远地区尤其是该县西南岗地区的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泗洪县建立了城乡教师双向定期交流制度,规定城区和城镇教师必须有计划地到农村支教两年,否则,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

  在教师的选拔上,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标准,支教学校选派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为了不增加受助农村学校的负担,教育局规定,支教教师的工资、差旅费、各项补贴均由支教学校解决,甚至是节假日的福利,也一并由支教学校负担。

  去年秋季,泗洪县首批选派75名优秀教师支教,在送教下乡的动员会上,支教教师代表庄严承诺:要把好的教法、好的作风、好的传统带到农村学校。

  在选派支教教师下乡的同时,泗洪县还优选了80余名乡村教师到城区或城镇学校进修。一些中心小学的教师定期到村小上课,村小的教师也定期到中心校上课。魏营中心小学校长感慨地说:“这些教师虽然走的方向是相反的,但目标是相同的,既解决了村小师资短缺问题,也加快了村小的师资建设。”(周明)

  《中国教育报》2006年8月2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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