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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重庆严查中小学乱收费
严禁收费公示“耍花样” 情节严重者将给予曝光
郭炳德 刘中华 文像阳
本报讯(记者 郭炳德)记者日前从河南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力度,今秋开学后,该省将对各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河南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一些地方,中小学乱收费蔓延的势头虽然正在得到有效遏制,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学校自行提高“一费制”收费标准;巧立名目向学生收取“辅导费”、“补课费”、“试卷费”、“体检费”等费用;违反规定向学生征订“三点一册”、“同步练习”等教辅材料。在表现形式上,乱收费也由原来开学时集中收取转为平时分散收取,有的甚至打着学生自愿的名义变相统一收费。因此,这次检查的重点一是在“一费制”规定外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二是擅自提高“一费制”收费标准的行为;三是违反规定统一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四是免收学杂费的地区变相继续向学生收费;五是有关部门向学校乱收费的现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给予严肃处理,违规收费资金一定要退还学生家长,无法退还的将收缴财政。对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曝光,并督促整改。
本报讯(记者 刘中华 通讯员 文像阳)记者日前从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委获悉,从今秋入学起,重庆市各学校收费将按市物价局的统一要求进行公示。
为防止各校在收费公示中“耍花样”,重庆市要求全市所有学校必须统一制作教育收费公示的具体格式和项目内容;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应长期、固定设置在学校醒目位置;《入学通知书》上应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开学或学期结束后发放《收费明白卡》,让学生家长了解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
为确保“阳光收费”深入推进,重庆市物价、教育、纪检等部门将于8月25日至9月3日对各学校今秋开学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没有公示或未按要求公示以及拒绝接受检查的学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外,还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中国教育报》2006年8月2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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