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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政府作出承诺
财政增量30%用于义务教育
记者 高耀彬

  本报讯(记者 高耀彬) “市政府今后每年从财政收入的增量部分中拿出30%用于中小学建设,一定连续五年不变”。这是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听取全省各地、市义务教育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汇报时,太原市副市长范世康代表市政府作出的承诺。
  基础教育是科教兴国的奠基工程,然而多年来太原市基础教育发展严重滞后,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全市城市建设飞速发展,惟有中小学校几十年一个样,校校班容量超编,严重影响了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太原市政府借全省义务教育执法检查的机遇,针对义务教育投入不足、学校布局不够合理等问题,作出了加快全市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特别是对基础教育投入提出了五条硬措施:一是“十五”期间,市级财政对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比例每年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1个百分点;二是每年政府从财政收入的增量部分中拿出30%用于中小学建设,一定五年不变;三是取消对中小学预算外收入的调控,从城镇新建居民区基建投资中提取5%用于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并由教育部门负责收缴使用;四是从今年起,把城乡教育费附加征收列入对税务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足额征收,市、县财政部门不得以城乡教育费附加抵顶财政对教育的预算拨款;五是对挤占、挪用、截留、平调以及代扣教育经费的行为和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中国教育报》2002年3月2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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