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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县级统管中小学学杂费
特约通讯员 张朝骏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张朝骏) “实行学杂费县级统管后,学校的经费全部用于教育教学,保证了学校正常运转,彻底避免了学校经费被挪用和外流的现象。”这是江苏省铜山县教育局局长高兴和的肺腑之言。
  去年年底,铜山县对中小学收费收支两条线作出严格规定:对按规定应收的收费项目,委托银行或信用社代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银行或信用社直接划入县级财政专户,由县教育局按学校和收费项目分户核算;各中小学校的收费收入应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或坐收坐支;各中小学所用票据不再通过镇财政所办理,改由从县教育局领取、缴验;中小学学杂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日常开支,任何单位不得抽调、挪用;所需的各项支出由县教育局财务室按校进行明细核算,并全部实行报账制。
  《中国教育报》2002年3月29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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