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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培训新课程管理者
今秋启动省级基础课程改革实验区
刘玉

  本报讯(记者 刘玉)基础教育管理者是课程改革的第一责任人,为提高新课程实验的管理水平,辽宁省日前对基础教育实施新课程的管理者进行了先期培训。
  按照计划,辽宁省从今年秋季开始启动省级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区工作,目前各市实验区已经确定,各种培训正在陆续进行。辽宁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师资培训原则,在实验的准备阶段重点抓好管理者培训、培训者培训和实验县(区)教师的培训。
  据了解,今年辽宁省课改实验规模将达到同年级学生的10%至15%;到2004年,全省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学生将全部执行国家新课程计划。在高中阶段,2003年开始组织高中新课程的实验与推广工作,计划于2005年正式颁布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各学科课程标准。
  《中国教育报》2002年4月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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