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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专稿
高校: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
中共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提高公民道德水准,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件大事,也是提高民族素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件大事。这件大事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整体推进,才能奏效。在这个社会系统工程中,高等学校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对此,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并且要自觉地担负起应负的责任。
高等学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在社会道德建设中要充分发挥教化作用、示范作用、辐射作用和监督作用。高等学校是学校的最高层次,发挥道德教育阵地作用主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教化作用。也就是要通过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实践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要求内化为师生的道德素质,并促进其全面发展,从而培养出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第二是示范作用。高等学校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交融荟萃之地,应当成为社会道德建设的首善之区,为社会道德建设提出应遵循的原则和效法的样本。第三是辐射作用。高等学校一是通过培养的人,二是通过提出的道德建设理论及应用成果,将其所倡导的道德、思想、理论、原则辐射到社会中去,以推进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第四是监督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高等学校是“社会的良心”,除了为国家和社会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奉献之外,没有一己私利。因而高等学校在社会上出现道德失范的时候,往往能砥柱中流,固本守正,坚持道德规范,批评错误倾向,抵制道德偏失。在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系统工程中,一定要加强高等学校这个重要环节,发挥其人才和成果的优势,使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高等学校要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必须首先搞好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这里有两点是至关重要的:第一点,是要以思想道德素质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从学生的主客观条件出发,实事求是地确定道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第二点,是要以师德建设为龙头,通过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全面提高学校的道德水平。教师的地位和职责决定了师德在学校道德体系中处于首要的核心的地位。在北京大学近年来加强师德建设的工作实践中,有这样几条是我们注意坚持的:一是以人为本,重在建设;二是明确要求,典型示范;三是强调自律,辅以他律;四是全面关心,综合工作;五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中国教育报》2001年11月1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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