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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统筹”添活力
——江西省铜鼓县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综述
本报记者 徐光明
从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江西省铜鼓县历届县委、县政府都对教育高看一等、厚爱一层,真正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较早建立了以县为主,人、财、事高度统一的教育管理模式,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实行人权统管加强队伍建设
在“用人”这个环节上,铜鼓县做到“三个统一”,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考察任命干部,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自行选聘教师。
铜鼓县规定:县直学校副科级以上干部由教委推荐,县委组织部门考察,县委研究、县政府任命;教委机关股级干部由教委报县委组织部门备案任命;县直学校副科级以下干部和乡镇中小学校长由教委考察任命。县教委制定了《校长年度考核办法》,把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校长任免、评先、晋级等直接挂钩。教委每年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教学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后备校长培训。同时还推行了农村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制度。
铜鼓县对教师实行统一调配、合理配置,真正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近年来,有60多名教师通过公开选调、公平竞争的方式调入县城学校,引进音、体、美等专业教师25名,同时清退临时人员300多人。铜鼓县还实行人权统管,使全县教师队伍得到优化配置,全县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5.7%和84.3%。
强化经费统筹提高办学效益
铜鼓县虽然财政十分紧张,但始终坚持对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每年,县政府将财力的三分之一用于教育。
铜鼓县实行教师工资统筹。每月由县教委向县财政按数申报划拨,再由县财政统一划拨至乡(镇)教育财会办公室,由乡(镇)教财办从银行直接发放到教师手中;坚持不足部分由县教委申报追加,确保足额到位。10多年来,铜鼓县从未拖欠过教师工资。
铜鼓县实行专项经费统筹。凡是中央、省、市下拨的专项拨款和教育经费全部划拨归县教委统一管理、调配,再下拨至中小学,基本消除了乡(镇)挪用、挤占教育经费的现象。
铜鼓县还实行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统管,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实行“乡征县管校用”,全部用于教育。铜鼓县通过强化经费统筹,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最大的效益。
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水平
铜鼓县建立了“普九”目标责任制和义务教育执法责任制。每年年初,县里给各乡(镇)和县教委下达当年教育工作目标(包括入学率、巩固率、完成率、教育经费筹措等内容),并把教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当年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制定了《初中定级评估方案》、《完小定级评估方案》,每年对中小学评估一次。对管理水平先进的学校,在职称评定、评优评模等指标分配上进行倾斜。
对教育人、财、事实行统筹,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几年来,共筹措资金3000多万元,新建、改建校舍15000平方米,新建教职工住房15960平方米。65%的中学、中心小学已建成花园式学校,95%以上的学校进行了校园“五化”(绿化、美化、净化、文化、现代化)建设,全县校园环境焕然一新。与此同时,现代化教育也全面启动,全县中学、中心小学100%普及了计算机教育,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本报记者 徐光明)
《中国教育报》2002年3月29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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