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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学生中毒事件 8名责任人受严处
记者 高耀彬

  本报讯(记者 高耀彬)山西省古县古阳中学投毒案件8名相关责任人日前受到严肃处理。其中,古县教育局局长马洪彦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古阳镇镇长张强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主管教育的副镇长赵丙寅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古阳中学校长郑建国,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免去校长职务处分。
  山西古县古阳中学的86名学生,在2001年11月6日午饭后相继出现呕吐、头晕等现象。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很快查明,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投毒事件,作案人为古阳中学第二食堂厨师曹天威。曹因与第二食堂承包人王宏伟发生矛盾,想通过投毒败坏第二食堂声誉,遂将一包“毒强粉”放入食堂面袋中,引起了学生食物中毒的严重事件。曹天威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中国教育报》2002年4月2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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