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库检索 请输入关键字
详细检索 首页检索

青岛拨专款50万为特困生交“两费”
记者 孙军

  本报青岛3月25日讯(记者 孙军)青岛市教育局今天向社会公布:凡在青岛市公办中小学就读的青岛市特困家庭中的中小学生,本学期开始享受减免学杂费待遇,初中阶段的特困生可同时享受免交书本费的待遇。青岛市教育局将出资50万元用于填补因减免“两费”带来的亏空。
  青岛市教育局规定:凡家庭生活标准达不到青岛市政府规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并持有民政部门办理的“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的公办中小学特困生,包括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中专学校的特困生,本学期可以享受免学杂费和住宿费待遇,初中阶段的特困家庭学生可同时享受免交书本费待遇,所需费用由青岛市教育局从自筹经费中支付。持《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中小学生可以直接到所在学校报名申请办理。学生只要办下“低保证”,随时可以向学校申报退还已交的学杂费和书本费。
  《中国教育报》2002年3月26日第1版
前一篇 | 后一篇
 

广告刊登  │  服务信息  │  招聘信息  │  寻求合作


  E-mail:wlb@edumail.com.cn
电话:010-62257722-245/244/256/255 传真:010-6224415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邮编:100088
中国教育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