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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让大中小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浙江扶困助学再出硬招
记者 朱振岳
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日前在省教育厅“关于解决家境困难学生辍学问题的情况汇报”上批示:浙江一定要坚持做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不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贫困不能就学或辍学。
近年来,浙江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建立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多形式的资助体系。至今,全省高校没有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入学和在校学习的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辍学率接近于零,初中因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辍学率为0.15%,辍学人数为2900人。
浙江省的主要做法,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政府决定从2002年到2005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扶困助学专项资金;对高校,省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国家助学贷款贴息。二是规定高校收取的学费必须提取20%用于各类资助,小学、初中学生减免杂费的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0%。三是积极争取社会资助。四是大力推行国家助学贷款。
浙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省份,在已经做到不让任何一个大学生因家境困难而无法入学或辍学的基础上,日前再次提出不让任何一个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因家境困难而无法入学或辍学。为此,浙江省将通过政府拨款为主,辅之以社会各界捐助的措施加以解决。
《中国教育报》2002年5月24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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