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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离校时:不忘还贷
湖南师大280贫困生与银行签还贷合同
记者 李伦娥 通讯员 黄丽萍

  本报讯(记者 李伦娥 通讯员 黄丽萍)毕业之际忙什么?记者从湖南师范大学获悉,该校的应届毕业生在紧张地与用人单位签合同、与老师同学握手告别的同时,还做了一项特别的工作,那就是:获得银行贷款的学生与银行签署还贷合同。日前,首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80名贫困毕业生,与工商银行长沙市岳麓山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湖南师大非常重视助学贷款工作,制定了专门的实施办法。为取信于银行,降低贷款风险,学校早在2000年就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大学生信誉贷款项目合作协议。去年该校有641位贫困生得到工商银行长沙市岳麓支行共计322万元的助学贷款,今年又有672名贫困生签订了509万元的贷款合同。
  为保证首批获得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后能如期归还贷款,学校又组织毕业生与银行签订了《还款确认书》,其主要内容是:确认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方法,规定借贷学生必须严格履行借款合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特别强调当借款人工作出现变动及碰上可能影响贷款归还的重大事故时,应采取的方法和执行的程序等。
  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冀学锋说,此举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贷款学生树立诚信观念,有效降低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风险。参与签订《确认书》的毕业班学生说,没有国家的助学贷款我们肯定会辍学,我们一定会坚守诚信,按规定在毕业后的四年内还清本息。
  《中国教育报》2002年7月12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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