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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采稿”还是“采钱”
王海萍
笔者素有“爬格子”的嗜好,不时也有拙作见诸报端。最近笔者经常收到一些正式期刊(并非那种乌合之众式的所谓“编委会”)编辑部的采稿通知,宣称由于我的论文需要较大修改,须按千字多少元的标准收取审读费或编改费,款到即刊用;或称大作业已拜读,很有学术创意,若刊登,须发动你的学生订阅刊物多少多少本……开始我还不以为然,此等采稿通知来得多了,也有点回过味来了——原来他们用发表文章这个香饵,来钓你钱袋里的钞票。目前,如此钱文交易的组稿行为很能迷惑一些老师,因为不少老师无论晋级、评优还是教学评估,需要提交已发表的文章,所以尽管不那么心甘情愿,尽管因工资拖欠等原因手头并不阔绰,但在这方面他们舍得花钱。当然,那种连作者自己都不相信的粗制滥造的“论文”,一旦完成了“历史使命”,也就变成了垃圾。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年前的一件事:一个人盗用《人民教育》编辑部的名义,对一些不明真相的教师行骗,当《人民教育》得知这一消息后,本着对教师负责、对刊物负责的求实精神,连忙登报揭露,告知广大教师不要上当受骗;北京邮政部门也将骗款如数退还有关受害教师(那时本人就是上当教师之一)。《人民教育》那种自觉维护广大教师切身利益、维持自身形象、旗帜鲜明地打假的行为令人敬佩。再看某些专业报刊那种铜臭熏天的醉翁之意,和《人民教育》相比,难道不觉得汗颜吗?
“3.15”又快到了,但愿有关部门能管管这种名为采稿实为采钱的事,还学术一份圣洁。
《中国教育报》2003年3月7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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