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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安徽规范大学生转系转学
汪雷
本报讯 大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允许转专业与转学,确有特殊原因,转专业与转学累计也不得超过一次。安徽省教育厅日前决定开始规范高校转专业与转学行为。
据安徽省教育厅介绍,对于有特殊原因的大学生,允许春招生转入当年本校或同层次院校秋招相近专业,允许秋招生转入次年本校或同层次院校春招相近专业。除体育、艺术专业因特殊原因允许转入原报考科类相应专业外,文、理科之间一般不得互转。后续批次院校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也不得转入前面批次录取的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和本科院校专科层次学生,允许其在本校专科相近专业范围内转专业。考分低于所转入师范专科当年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非师范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师范专业。
大学生转学,必须由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由教育厅审批,不受理学生及其家长的申请;转专业须报教育厅相关处室备案,并填写《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情况登记表》。办理转专业与转学时间调整为每年1至2月和7至8月。(汪雷)
《中国教育报》2003年3月29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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