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说:教学搞得好,不如把学生哄好
学生“一票否决”老师,对吗?


中国教育报编辑部的同志:
  您好。我是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铁路中学的一名教师。本学期以来,学校采取由学生划勾评定的方式对教师进行评定,等级为ABCD(即分别代表优、良、合格、不合格)。满分为15分(14分以上为优,12—14分为良,9—12分为合格,9分以下为不合格)。在年终教学考核中,我本应得到190元的奖励(全校最高奖励为200元),但由于我教学认真、平时对学生要求严格,对个别学生进行批评之后没有像一些老师传授的经验那样去“哄”,所以学生给我打了低分,于是我的奖励要乘以0.6,即视为不合格系数(得良的乘以0.8,得及格的乘以0.7),只得了115元。个别老师教学考核中的内容完成得并不是很好,倒拿了比我多的钱,原因是学生给打的分高。试问:教师辛辛苦苦干了一学期的工作,难道就被学生一票给否定了吗?难怪有的老师说,教学搞得再好,还不如把学生哄好!
  其实,几十元钱算不了什么,但它产生的负面作用却极大,让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试想:学校这种做法产生的效果是什么?那就是使老师抱着与学生对立的情绪去上课(你给我打了低分、扣了钱,我心里能舒服吗),不知道学校的这种做法是为了对教学起推动作用,还是起消极作用?
  每班10张选票,可以想象,如果票发到了一些好学生手里还可以,若是发到了一些平时调皮捣蛋、被多次批评的学生手里,他能给你好好划吗?他能有这个觉悟吗?校方可以进行民主测验,但只能作为参考,而不应与老师的教育教学奖惩直接挂勾、作为评价老师的标准。
  现在相当一部分老师认为对学生就是要哄,不敢得罪学生,生怕划到低分。例如:上课时老师喊起立,有个学生大声喊“卧倒”,老师都不敢去说,为什么?就是怕得罪学生。大概“上帝”就是应该这样受宠。想想老师活得真是很累,光搞好教学还不成,还必须得有哄学生的“艺术”。
  举个例子说明:我校有的老师同时教两个年级,有的年级给打的分很低,而有的年级却给打了很高的分。同一个老师,他又是不合格、又是优秀,到底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差生多的年级批评多了,就是不合格;批评少了就为优秀。最后这个老师两项分综合起来为基本合格,乘以0.7的系数,请问,这公正吗?评价一位老师是否合格、称职,教学成绩才最有说服力。
  我还算得上是个认认真真教学的老师,“缺点”就在于做事过于认真,一是一、二是二,对待学生要求比较严格,不迁就任何缺点错误,用别人的话说,就是太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难免“得罪”部分学生。但我觉得如果不这样做,那就是失职,是害了学生。
  在教学方面,我所教的年级的成绩,无论是优秀率,还是及格率均在县里排在前列,超过县里的各项平均指标(全县40多所学校,我的成绩排第六),每学期都受到教学成绩奖励,去年“五四”还被评为“青年岗位能手”。试问,我一手拿着受奖励的钱,一手拿着不合格的钱,我这个老师到底是合格还是不合格呢?真是又糊涂、又失望!请你们给我评评这个理。
  致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铁路中学教师 晓立
                          2003年1月21日

  《中国教育报》2003年2月15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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