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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活水汉江来——仙桃市民办教育跨越发展纪实
朱定昌 本报记者 张真弼
近年来湖北省仙桃市民办教育事业跨越发展,有民办教育机构120多个,在校(园)学生近3万人,固定资产总额达1.8亿元。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办学的新格局,被誉为“仙桃现象”。
在《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之际,我们来到仙桃市实地考察,采撷他们发展民办教育的先进经验。
更新观念 形成共识
仙桃市党政领导认为,随着经济体制转轨步伐的加快,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传统的办学体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办学体制。
为取得全社会对社会力量办学的认同,市委市政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宣传社会力量办学对社会的重要作用,为民办学校的创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社会各界人士由怀疑和观望转为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加强领导 政策扶持
市委市政府把发展民办教育纳入全市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总体规划,进行合理布局。市政府每年都要召开协调会议,专题研究发展民办教育问题,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为帮助解决民办学校办学环境中的困难,市政府主要领导带着城建、土管、公安、规划等部门负责人到学校现场办公,及时解决问题。
市政府制订了一系列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在筹措办学经费方面,允许热心民办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以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筹措办学资金,允许社会力量办学的举办者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获取合理的经济回报。对学校用于教学和改善师生生活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免征、减征或缓征水电增容费、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管理费及各种保证金等;规定被聘任到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和大中专毕业生,其户口可落在所聘学校,档案转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所聘学校按规定为聘任教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民办学校教师在任职资格、职称评定、评先表模及参加各项教学教研活动等方面,与公办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在招生方面,对民办学校实行招生、注册学籍、办理转学手续“三优先”,帮助学校扩大生源和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档次。
招商引资 多元办学
为使民办学校拥有持续发展资金,市委市政府在工业引资的同时,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招商引资。许多大公司投资办学,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了学校快速发展。此外,还吸引大批社会闲散资金入股办学,其中股份在100万元以上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达10多个。
在不断寻求办学模式最优化中,仙桃市现已形成了独资、民办公助、国有民办、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普职融通、校企联办等多种办学模式。
依法行政 规范管理
仙桃市在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扶持的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做到严把“三关”:
严把办学审批关。
严格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坚持标准,按程序审批,既注重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经费投入等“硬件”的审核,又注重办学方向、办学思想、校长素质等“软件”的考察。对不具备办学资格和条件、布局不合理的申办对象,不予发放办学许可证。
严把财务审计关。
各民办学校都成立了校董事会、监事会,直接管理学校的财产和财务,凡重大开支,须经过校董事会审批。坚持学校财产、财务年度报告和审计制度,市教育局会同市审计部门每年对民办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幼儿园进行财务审计,有效地防止了乱开支、乱分钱物、乱投资等行为。
严把督导评估关。
市教育局建立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和素质教育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制度,每半年抽查一次,年终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促使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
仙桃市民办教育各项指标均名列湖北省各县市前列,学前教育实现了“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兴办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发展局面”,中小学教育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中国教育报》2003年9月8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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