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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进纵深 追寻完善
——云南省楚雄州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调查
本报记者 肖敏 杨云慧
国务院召开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滇中楚雄彝族自治州教育战线的干部群众精神极为振奋。因为全州上下十多年来奋力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尤其是在这一期间不断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做法,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
楚雄彝族自治州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彝族自治州之一。多年来,楚雄州委、州政府确立了“振兴彝州经济,教育必须先行”的指导思想,制定了“心往山区想、人往山区走、钱往山区用”的“三上山”工作方针,更制定了全国第一个《州民族教育条例》,采取了许多积极有力的措施,推动教育事业长足发展。全州9县1市于2000年全部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如今,在楚雄州,言及“普九”的如期实现,各地干部都会在众多原因中谈到,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有力支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条件。
州内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现在主要以两种模式运行:一是县教育局直接管理乡镇初中和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心学校管理全乡镇的小学。这一管理模式有禄丰、武定等8县市施行。二是县教育局直接管理乡镇中心校区,乡镇中心学区管理全乡镇中小学校。施行这一管理模式的有姚安、大姚两县。
这两种模式均由乡镇长或书记直接负责教育工作,州上人称“一把手管一把手”;未设立乡镇教办,也未设立文教助理或文教干事,只设立中心学校和中心校区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和成人教育干事各1人。同时,有一名分管社会事业的副乡镇长协助乡镇长具体管理教育工作。
楚雄州过去也曾经设立过类似乡镇教育办的文教助理制。然而,在实施义务教育的过程中,乡教办的不适或弊端逐步显现。于是,从1985年至1995年,楚雄州10个县市不约而同地陆续撤消了乡镇文教助理制也即乡镇教办,逐步进入现今的管理模式。楚雄州有的关同志感到,撤消乡镇文教助理制有8大好处:一是加强了县级主管部门对乡镇教育工作的领导力度;二是减少了管理层次,提高了管理效率;三是压缩了乡镇政府编制,精简了机构,节省了开支;四是乡镇教办的工作人员重新回到教育工作中,加强了教师队伍;五是“三教统筹”得以加强;六是理顺了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农村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管理;七是有利于农村中小学校长、教师管理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八是“普六”、“普九”得以更好地衔接,以及“普九”之后的巩固也得以更好地规划和指导。
楚雄州教育局局长李自云在分析和总结州内农村教育管理体制的现状时说,州内现行管理体制虽然扬弃了乡镇教办这一个环节,但仍有两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县直管中学与中心学校或校区的模式,不利于中学与小学的管理协调;二是中心学校或校区校长多从小学教师中选拔,不利于中学的管理。为此,楚雄州委、州政府正在积极酝酿加快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深入改革。李自云局长说,下一步的具体打算主要是从两方面巩固和完善现行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一是明确设立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依托乡镇中学进行管理。二是乡镇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中心学校校长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协助乡镇长具体管理教育事务,仍然不再设置文教助理或文教干事。(本报记者 肖敏 杨云慧)
《中国教育报》2002年5月2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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