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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投入继续向民族地区倾斜
民族教育发展将再提速
记者 夏越 刘见
本报海口3月26日讯(记者 夏越 刘见)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国家民委教育司联合举办的全国民族教育工作研讨会今天在海口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国家和地方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民族教育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民族教育发展。
据了解,今后一个时期,山区、牧区、高寒山区的寄宿制中小学将作为当地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以进一步改善寄宿制中小学办学和生活条件;采取定向招生等特殊措施,重点加强农牧区、高寒地区、山区和边境地区各级学校师资的培养;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少数民族的硕士、博士人才,对民族和西部地区高等院校和民族院校学位点的建设和研究生招生指标投放等给予特殊扶持;大力支持沿海和内地社会力量在民族地区办学,或在沿海和内地举办面向民族学生的学校;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有重点地发展以卫星视频系统为基础的现代远程教育,建立县级远程教育教学中心和乡级教育电视收视点,推进民族教育手段现代化进程;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十五”期间,中央财政设立的“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国家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款重点投向民族和西部贫困地区;国家组织实施的教育信息化等工程,重点支持民族和西部地区的发展;对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民族中小学生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将高校民族贫困生优先纳入享受国家政策资助范围,保障其就学。
会议还就民族教育立法进行了专门的研讨,与会代表就《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有关部门将进一步调研,加快少数民族教育立法工作进程。
《中国教育报》2003年3月27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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