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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凝铸文明魂
——与文明青岛同行(上)
本报记者 孙军 范绪锋

  在青岛生活了6年的韩国女孩尹娜莉这样描述她对这个海滨城市的感受:“6年间,青岛的市容变了,青岛人的素质提高了,不变的是青岛的‘红瓦、绿树、碧海、蓝天’和美丽的星星……青岛,是我所去过的地方中最美丽的城市!”
  这个评价并不为过。“山、海、城”浑然一体的“自然”青岛,可谓美不胜收;而努力创建文明城市的“人文”青岛,更是步伐铿锵。“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殊荣,让美丽的青岛更具魅力。
  仲夏季节,记者漫步黄海之滨,与文明青岛同行。
  以人为本 经营城市
  青岛市GDP位居山东各地市之首,在全国同等城市中也名列前茅。作为沿海开放城市,青岛不仅要在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作出应有贡献,而且在市民的思想观念、文明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都要走在前面。通过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城市的文明进步,这已成为青岛人的共识。从1993年开始,青岛市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连续开展以“创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做文明市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努力争取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
  步入新世纪,青岛好运连连。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伙伴城市,青岛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加快文明创建步伐。青岛市委、市政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明确提出“经营城市”的理念,要求把城市经营好、管理好,做好、做美、做优、做强、做大,高水平、高标准地搞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奋斗的目标就是瞄准全国先进水平、当今国际水平,把青岛率先建设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文明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一切为了群众!”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张惠来的回答斩钉截铁,“文明建设,人民群众是参与者,是动力,只有调动所有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从根本上取得实效。”几年来,青岛始终把提高人、教育人、塑造人贯穿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全过程,在创建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推进创建,营造充满经济活力、富有文化特色、最佳人居创业的环境,不断增强城市凝聚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一个现代化、国际化的文明“大青岛”正日益崛起。
  人人参与 携手共建
  1999年3月16日,青岛市发起“我为创建文明城市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动员市民建言献策。广大市民对活动表现出很高的热情,上自七旬老人,下至八岁孩童,纷纷写信提出建议,不到半年就收集到建议4780条,有半数以上的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人民群众旁听人大工作会议”、“在高科技工业园建立海外学子创业园”等“金点子”已成现实。如今,每年向市民征集“金点子”,已成为动员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制度,许多市民的合理化建议被收集、采纳、实施,“人人参与,美化家园,携手共建文明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日益形成。
  “金点子”征集活动生动反映了青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人心。青岛始终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总抓手,坚持创建为了群众、创建依靠群众、创建提高群众,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创建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坚持把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紧密结合,抓阵地、抓教材、抓规范、抓活动、抓制度,采取多种形式,不间断地强化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建立市、区、街、居四级教育网络,依托240多所市民文明学校,进行经常性、系统性的教育。“告别陋习,走向文明”、“街头巷尾说卫生”、“言谈话语讲文明”、“你我服务论质量”、“城市交通话秩序”等主题教育活动,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而举办的“文明从我做起,提升青岛形象”大讨论,以及全市“学唱道德组歌,实践道德规范”活动,有力地引导了市民的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丰富多彩的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和实践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激发了广大市民热爱城市、建设城市的热情,主人翁意识大大增强。目前,全市在册青年志愿者有11万余人,社区志愿者3.2万人,位居同类城市前列。让社区楼道亮起来、我做一夜巡逻员、抢救黑松林、挽留海鸥、假日志愿向导、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都得到了市民热烈响应。青岛无偿献血的市民已达40余万人次,献血人数占城市人口比例居全国首位,连续3届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
  “创建文明城市,就是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是体现‘三个代表’要求的过程。”市委书记张惠来表示,创建文明城市只有不断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青岛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明确了目标责任制,坚持依法治市,加强城市管理。1990年以来,先后制定和颁布与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达70多项,初步建立起与创建文明城市相适应的法规体系。同时,强化了创建工作的监督机制:建立市委、市政府每月督查制度;在新闻媒体上设立“热线电话”、“群众来访”、“热点追踪”等栏目,加强舆论监督;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基层干部组成的“市民文明巡访团”,加大监督力度。巡访团成立3年来共进行各种形式的巡访活动420多次,被誉为“布衣钦差”。全市40多个行业都公布了各自的群众监督电话,聘请了社会监督员,把行业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扎根于群众之中。
  精神文明建设要有形式,但重在做“实”,要做到形式和内容、目的紧密结合。山东省副省长、青岛市市长杜世成真切地对记者说:“我们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当做一个方向,一种动力,一种示范。通过精神文明建设,逐步塑造、提高城市的素质,形成一种文明、和谐、向上的城市风气和风貌。”他这样描绘未来的“大青岛”:高效廉洁的城市管理、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结构、生态型的城市环境、人才型的居民素质、学习型的城市风气、创新型的城市文化。杜世成指出,创建文明城市要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互促,努力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
  青岛人是大气的,又是务实的。他们坦陈自己的差距与不足,表示要立足青岛,以国内外先进城市为榜样,跳出青岛看青岛,面向全国看青岛,面向国际化和现代化看青岛,从更宽视角和长远观点审视青岛发展的战略定位,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我们有理由相信,文明大青岛,明天更美好。
  《中国教育报》2002年6月4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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