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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幼教“十五”规划
记者 刘见

  本报海南文昌4月11日讯(记者 刘见)记者从今天在海南文昌召开的海南省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海南省幼儿教育事业“十五”发展规划》正式出台并颁布实施。
  《规划》确定,到2005年,海南省学前3年幼儿受教育率达55%,学前1年幼儿受教育率达80%;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10所,农村所有的乡镇建立中心幼儿园;在职园长(副园长)持园长合格证上岗。同时,政府要继续安排幼儿教育经费,并努力做到逐年增长。
  《中国教育报》2002年4月12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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