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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西部大开发,东部职教面向西部农村地区招生计划启动
今年招生8000人
本报记者 潘光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东部地区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优势,为农村和西部地区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服务,经过东西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目前,东部12省、市及计划单列市已选择确定了一批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西部和农村地区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开展合作办学、联合招生,人数将达8000人。这是职业教育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振兴农村经济服务,为西部大开发服务的具体体现。
日前,教育部将东西部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互协商确定的“跨省招生生源安排”印发给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并发出通知,要求东西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精心安排和组织好招生工作。
通知指出,东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到西部地区招生,收费标准按照生源所在地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执行。东部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跨省招收的学生,其入学及毕业后的户口迁移,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所属学校跨省招生办法执行。同时指出,对东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各相关省市要在招生、收费、户口迁移、学籍管理和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优惠政策,使此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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