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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通力合作 为毕业生送上温馨服务
  2007年05月17日 作者:姜乃强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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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5月,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入关键时期。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495万,比2006年增加82万,增幅达20%。在全社会就业形势严峻、城镇新增就业岗位有限的背景下,各有关部门——

 

通力合作,为毕业生送上温馨服务

 

  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为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有关部门坚持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满腔热情、精心周到地为毕业生提供各项就业服务。


  教育部提出:带着深厚感情,努力帮助每一个毕业生就业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到位。要深入落实“一把手”工程,厅长、校长必须亲自抓,抓落实;要调动全校上下的力量,怀着对学生无限关爱的深厚感情,努力帮助每一个毕业生就业。院长、系主任要亲自带队跑市场,找信息,广开就业渠道,了解用人需求,主动感知市场变化;辅导员、班主任要进学生宿舍,了解每个学生的就业进展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调集精兵强将,充实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努力提升就业指导工作水平和效果。


  全面落实服务年工作,满腔热情、周到细致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各级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为毕业生提供真诚关怀、悉心指导、周到服务,帮助他们迈好走向社会的关键一步。首先是为毕业生提供及时、丰富、有效的岗位信息。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组织的招聘活动,要加大力度收集和整合各部门和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高等学校要开设远程面试室,完善校园就业网,并以校园招聘为重点,确保毕业生离校前招聘活动不断线。其次,要抓好困难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求职有困难的毕业生等重点对象的就业服务,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重点指导、重点推荐、重点帮扶,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第三是加强对毕业生的政策指导。要通过发放就业政策指导手册、举办就业讲座、校园广播等各种方式,帮助学生全面了解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和今年出台的新政策,帮助他们用好政策,少走弯路;要组织离校前的集中培训,让未就业的毕业生切实了解离校后的求职渠道、服务系统、保障政策。


  紧密围绕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实习实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要抓好学生离校前的培养和实训工作,抓紧组织毕业生去用人单位实习,提高实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高职院校更要把强化学生职业技能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全力组织目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到企业实习实训,争取使就业资格准入相关专业80%的毕业生能获得“双证书”。要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要加快推进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调整和教学改革,推动高等教育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扎实、深入地进行思想教育,积极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紧紧抓住毕业生离校前的时机,精心策划、认真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要引导毕业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预期,积极主动就业。要大力宣传毕业生在基层积极就业、自主创业、艰苦奋斗、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通过典型引路,使广大毕业生脚踏实地,乐于从基础工作做起,自觉投身基层建设,把基层作为人生事业的起点,形成到基层去、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主流导向和时代新风。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到每个学生心中,让每个毕业生时刻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重视。


  人事部提出:加快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服务网络


  进一步发挥人才市场的基础性作用。要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完善服务网络,改善服务设施,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培训,提高人才市场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的能力。积极推进各类人才就业市场的贯通和信息共享。规范高校毕业生招聘秩序,严格招聘会审批程序,改进招聘会形式,确保用人单位的招聘质量和诚信。加大资金投入,千方百计减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成本。


  推进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所属人才市场网站的全国联网。推进全国统一开放网络的形成,扩大高校毕业生供求信息的发布和覆盖范围。建立全国统一的人才供求信息标准,加强高校毕业生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的流向和配置。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实施。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组织管理办法,推进“三支一扶”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推进“千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计划”,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建立一千家左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重点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优先安排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并给予见习补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做好指导培训,力促毕业生就业


  继续配合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做好大学毕业生离校前后的求职指导、就业服务、职业资格培训等工作,为巩固和提高初次就业率作出贡献。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的作用,积极举办适合于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发展适合毕业生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与教育部门、人事部门继续共同组织好每季度的“高校毕业生网络联合招聘周”活动。要与教育部门及高校合作,推动职业指导进高校,强化对高职院校毕业生的职业资格培训,积极推进“双证书”试点。


  以登记失业、求职困难的毕业生为重点,开展“一对一”的服务。一是摸清人员底数。对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确定专人联系,并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跟踪了解情况。二是强化就业服务。对每个登记失业的毕业生,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岗位需求信息。三是落实扶持政策。对申请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就业见习者,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要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四是开展重点帮扶。对失业时间较长或家庭生活困难的毕业生,要重点援助,帮助其尽快就业。对离校后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中未就业毕业生逐户逐人地上门帮扶。


  加强对毕业生积压较多的重点地区的工作指导。对已确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联系地区,要配合有关部门,在摸清毕业生底数的基础上,对省内地市加强指导、服务和帮助。对当地就业岗位有限的,帮助其联系跨地区招聘,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帮助毕业生实现异地就业。


  认真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毕业生就业。对“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其中,“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要将高校毕业生作为重要的服务对象;“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要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集中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劳动维权。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分析和失业统计工作。积极向教育、人事部门及高校提供市场信息,引导毕业生求职择业,并为高校按照市场需求进行教育改革和调整课程设置提供依据。要进一步完善登记失业毕业生统计分析工作,使政府对急需帮助的毕业生做到心中有数,帮扶更有针对性。(本报记者 姜乃强)

 

  《中国教育报》2007年5月17日第5版

    (责任编辑 孟召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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