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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诺薪水天花乱坠 兑现承诺不见踪影
本报讯(记者 杨晨光 蒋夫尔)“大学生假期打工,吃亏的事情太多了。”南京师范大学大二学生李文君很气愤地告诉记者。
通过中介公司,李文君和几个同学得到了一份发传单的兼职工作,公司老板许诺,1000份传单发完就给他们每个人40元钱,还报销路费。发完传单,老板突然变卦了,说只能给他们每个人20元,而且不报销车费,学生们很生气,再打电话却怎么也找不到这个人了。
由于大学生暑期兼职工作性质的局限,大学生被侵权现象普遍存在。金陵科技学院大三学生徐龙霞说,暑期打工一般都是临时的,单位根本不和你签书面合同,多数是口头协议。还有的用人单位声称“为了方便管理”,向应聘者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许诺工作结束时退还,然而工作结束时大学生只能领到工资,“保证金”却不见了踪影。
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大学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要学会用有效的合同和相关法律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大学生们如果选择中介公司找工作,最好先和中介公司签订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交费后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或者有效收据,以免发生纠纷后没有凭据。
南师大教科院党委书记缪建东教授对暑期打工的大学生提出几点建议,一定要到合法中介去找工作;要求交钱的用人单位,最好不要去,因为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如果在打工的过程中遇到不合理待遇,可以找到劳动监察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如果学生被骗受到伤害,则应该及时报警,通过公安机关帮助解决。
《中国教育报》2007年8月14日第1版

(责任编辑 孟召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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