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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颖梅在提案中说,现在社会上出现大学生就业难的现象,但是软件企业却招不到好学生。目前,应用软件技术更新特别快,而我们发现不少高校培养的学生实践能力比较差。因此,普通高校应当加强和中小企业合作,把学校的教学评估和学生的学习与整个社会实践联系起来,使学生能够在三、四年级的时候到企业社会实践,并将实践情况作为硬的考核指标纳入学生的学习过程。
(据3月11日人民政协报)
《中国教育报》2008年3月12日第2版

大学生就业成社会焦点 三部法律为促就业护航
自2008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正式实施。与此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将于5月1日起实施。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也强调指出“要认真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把关系民生之本的就业工作做好。”
代表委员访谈:完善制度为大学生就业开辟新路
王树国代表说,高校在制订学生培养计划和目标时,应该充分考虑对学生应用能力、就业能力的培养,对学生应该具备的能力、保障学生获得能力的措施、检验学生能力的方法以及补救措施都应有详尽的规划。
建立合理毕业生流动制度 委员热议大学生就业
王晓栋委员认为,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度的增加,受到了社会整体就业环境的影响。他们就业压力加大的这几年,恰好是我国总体就业矛盾加大的几年,新生劳动力就业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互交织,增加了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难度。
徐涛委员:重视女大学生就业难的社会负效应
调查表明,女生继续深造没用,今后没有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女生本人会逐渐失去信心,家长着急;继而发展下去,由于毕业就业难,研究生导师也会由于就业障碍而不愿招收女生。这种恶性循环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负效应——一个新的、特殊的失业群体。




(责任编辑 孟召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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