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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李亚彪、岳德亮)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前,一件学生就业的事情让浙江省绍兴文理学院院长王建华代表心中不能平静。
王建华的一名学生毕业后为了找工作,东奔西走,到处投递材料,参与各种面试,最后终于以优异成绩考上公务员,可自己却欠下了几千元的债务。“大学生的就业成本太高了。”王建华代表说。
现在大学生毕业,制作一份精致的个人简历,就需要二三十元钱,再加上就业范围越来越大,有的甚至要南下北上,跨省奔波,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都加大了大学生的毕业就业成本。王建华代表曾调查过,大学生每次就业应聘需花费1000元左右。
“就业是关系民生之本的大事。我们注重了教育的公平,同时更要关注就业的公平。尤其一些贫困大学生在择业时遇到的困难较大,根本无力负担数千元的就业成本。”王建华代表说,“此外,农村劳动者就业、残疾人就业困难等问题也广泛存在,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王建华代表建议国家设立“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以立法的形式每年安排一定数额就业补助资金,特别是在各级财政的超收收入中,专门划出一笔用于建立和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切实解决贫困大学生就业困难、“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困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难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在国家政策层面上努力促进劳动者的就业平等。
“以高校为例,这个补贴资金可以考虑拨给教育部门专款专用,降低学生的就业成本;同时,进一步规范招聘市场,减少收钱收费项目。”王建华代表说。

大学生就业成社会焦点 三部法律为促就业护航
自2008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正式实施。与此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将于5月1日起实施。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也强调指出“要认真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把关系民生之本的就业工作做好。”
代表委员访谈:完善制度为大学生就业开辟新路
王树国代表说,高校在制订学生培养计划和目标时,应该充分考虑对学生应用能力、就业能力的培养,对学生应该具备的能力、保障学生获得能力的措施、检验学生能力的方法以及补救措施都应有详尽的规划。
建立合理毕业生流动制度 委员热议大学生就业
王晓栋委员认为,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度的增加,受到了社会整体就业环境的影响。他们就业压力加大的这几年,恰好是我国总体就业矛盾加大的几年,新生劳动力就业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互交织,增加了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难度。
徐涛委员:重视女大学生就业难的社会负效应
调查表明,女生继续深造没用,今后没有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女生本人会逐渐失去信心,家长着急;继而发展下去,由于毕业就业难,研究生导师也会由于就业障碍而不愿招收女生。这种恶性循环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负效应——一个新的、特殊的失业群体。




(责任编辑 孟召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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