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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孝武)省委组织部5月7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根据中组部统一部署,湖北省2008年将首次选聘826名大学生到村任职。
按照这一计划,到2008年下半年,湖北省平均每个县(市、区),将有10名左右的选聘大学生担任“村官”。
据介绍,这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时间在2年以内的大学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志愿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也可报名。
选聘的大学生将视个人情况被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后,被当地党员、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据了解,昨起启动的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将在7月底基本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选聘、审批任职、岗前培训四个阶段。选聘大学生在任职期间,人均每年由中央财政和湖北省财政共同补贴1.5万元。任职2年后,他们还可享受报考选调生、研究生、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优惠政策。
据悉,本次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20日,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考察时间为6月5日至20日,对自愿报名应聘回原籍县、乡、村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选聘的大学生驻村工作,选聘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据悉,根据中组部统一部署,从今年开始,我国将连续5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每年选聘2万名。

中组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政策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从基层和生产一线培养锻炼干部,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贯方针和优良传统,因此,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符合年轻干部的成长规律,是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需要。
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广阔天地建功立业成长成才
2008年4月1日,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召开了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代表座谈会。会上,王丽娜等4位已到乡镇、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代表,结合实际,畅谈了自己在农村基层工作、锻炼、成长的亲身经历,介绍了到村任职的体会。魏华伟等2名准备报名应聘到村任职的应届毕业生代表也作了发言,表达了自己的决心。
湖北组织部部长潘立刚详解大学生到村任职政策
潘立刚表示,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不是公务员,而是带有志愿者性质,这就要靠大学生弘扬志愿者精神,只有甘愿到农村去,才可能安心基层工作。“因此,我们既要动员大学生自愿报名,也要考虑农村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到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潘立刚说。


(责任编辑 孟召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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