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日前出台促进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扩大享受政策扶持对象范围,5类人员将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
据介绍,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5类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县(市、区)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根据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以上经推荐未能就业又有要求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及其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和见习等相应扶持政策。当地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服务机构要为见习者分别提供免费的档案寄存和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各地多策并举拓宽渠道 大学生就业呈现多样化
各地政府也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大学生就业。今年河南省将用中、小型专场招聘会取代大型的综合类招聘会,以增强招聘会的针对性。长沙、昆明等地的高校和共青团组织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助,有具体创业计划的大学生毕业后,有望获得3到10万元的小额贷款作为启动资金,创办自己的企业。
三部门下发通知 做好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各地要采取综合措施,力争到2008年年底,使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点击查看通知全文]
08就业市场凸现四大新特点 应届生权益有保障
自2001年以来,中国高校毕业生的数量逐年大幅增加:从2001年的114万,到2004年的280万,再到2007年的496万。据估计,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人数将达532万,创历史新高。而来自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数据显示,2007年北京高校毕业生为19.3万人,2008年高校毕业生将突破20万人。对于200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想要招聘的企业来说,2008年1月1日即将生效的《劳动合同法》无疑是一件大事,企业和应届毕业生都积极关注,而这一法律对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也起到了震动性的效果,四大新特点已经涌现。 [全文]
周济:带着深厚感情做好2008年大学生就业工作
周济指出,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殷切期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毕业生的热情关怀。不久前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就业促进法》,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要把握好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难得的历史机遇,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创造性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部委召开联席会 五大举措促08年大学生就业
据悉,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59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今天,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教育、人事、劳动保障等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针对08届毕业生的首场招聘活动也正式启动,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拉开序幕。



(责任编辑 孟召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