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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是公民权利;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歧视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损害了求职者的权利和尊严,破坏了社会公平,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劳动力市场的优化配置,成为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因素。专家认为,把性别、年龄、户籍,乃至血型、相貌、身高等等,这些应聘者不能自我选择的“个人属性”定为招聘条件,则属就业歧视。据悉,“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正着手起草《反就业歧视法》,并将在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届时,法律的利剑高悬,就业歧视岂敢再横行?
【案例】:招聘会重男轻女生育是首因 八岗位不招一女性
     广州某高校大四女生小玲最近到一家IT企业面试后,为遭遇到性别歧视而愤愤不平:该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告诉她,“你的条件完全符合应聘要求,但是单位领导要求只招男生。”而据了解,小玲成绩优秀,还曾经花费近万元参加Java高级软件工程师培训班并获得资格证,她班上不少成绩不如她的男生早已找上满意的工作,她却在就业上不断碰壁。 [全文]

【招聘单位解释】:女职工多的企业成本高

    关于“男性优先”这一标准,一家私企人力资源部的经理是这样解释的:“对我们这些小企业来说,招个女职员过不了两三年,她就得怀孕歇产假,解聘吧,违反《劳动法》;养着吧,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按法律用工单位还要提供工资。此外有孩子的女职工肯定会在照顾孩子以及家庭方面投入比男职工更多的精力,如果从企业经营管理尤其是企业效益的角度来讲,用女职工多的企业就比用男职工多的企业付出的成本高,所以现在我们干脆不招女的。”

【专家支招】女大学生择业把握六大要点

    女大学毕业生择业难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因此,女大学生应该正视社会现实,正确分析自身优势及不足,主动迎接挑战,以赢得择业的成功。[全文]
【案例】 年龄歧视 中国特色的35岁“退休”

  今年48岁的吴先生,圣诞节期间从美国回来探亲,无意中发现国内的招聘广告中都要求:男35岁以下,女26岁以下……他大吃一惊:像我这样的年龄,回国岂不是找不到工作?而作为系统工程师的他,在美国刚刚从一家计算机公司跳槽到一家电器生产企业。将被招聘者年龄要求限制在35岁以下,几乎是所有招聘会或者招聘广告上都能看见的关键要求。打开去年12月的一份招聘杂志,在第12版“求职天地”上,仅仅27条招聘广告中,就出现了7个“35岁以下”的字眼、1个“40岁以内”、1个“30岁以内”、2个“25岁以下”。7个“35岁以下”所招聘岗位分别是制冷设备推销业务员、司机、建筑施工员、会计、出纳、外贸跟单员。

【招聘单位解释】: 年轻人肯干好使唤

  招聘的公司表示,外贸工作比较辛苦,中年以上恐怕难以胜任。招推销业务员的公司认为,业务员经常需要出差,年纪轻的可能比较合适。招1名“25岁以下”外派助理的电子公司说,当地的经理年龄不大,找名年轻的助理不会出现“使唤不动”的现象。
【专家支招】:
  因为社会保障、创新能力、健康等方面的限制,大龄求职者在就业市场上变得不那么受欢迎。但大龄求职者也有自己的优点,比如经验丰富,吃苦耐劳等。如何扬长避短,是大龄求职者要把握的关键。资深职业顾问出了这些点子:

  1、心态要平和。不要一方面急于找到一份工作;另一方面又怕别人瞧不起自己,惧怕找工作。应积极到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或通过其它途径推销自己。
  2、写简历要有针对性。最好用一封求职信点明自己的突出优势,尤其是以前的工作经验等。
  3、应聘要求切勿苛刻。不能自恃以前的待遇,而将自己的要求凌驾于用人单位的能力之上。
  4、积极和年轻人交往。随时更新观念和知识储备,不能落后于时代。  
【案例】:肝病已经演变成“社会病”

  
杨先生2005年毕业于某大学土木工程专业。2004年12月27日,他在毕业前夕,与天津的一家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大学三方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2005年7月10日,杨某和几名同学如约到该单位报到,8月3日,他在参加单位统一体检时,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乙肝小三阳)。随后,杨某被安排到天津市传染病医院复查,结果显示他的指标小于1000,属于正常,且肝功能正常。但是设计院仍以乙肝小三阳结果为由,拒绝与杨某签订劳动合同,并单方解除了三方签订的就业协议,将杨某的人事档案退回了学校。目前杨先生已将这家设计研究院告上了法院。

【招聘单位解释】:国企拒绝“乙人”不违法

  
设计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王女士对记者称,该单位是一个国有企业,工作性质决定经常要集体出差、同吃同住,其他职工对乙肝等传染性的病人非常反感。因此,单位在与毕业生签订的协议中写明,如体检遇到不适合工作性质的或严重的疾病,毕业生将被退回。即使杨先生只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但研究院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公务员,解除协议也并不违反国家规定。

【专家支招】:没有传染性的乙肝病毒感染者是可以就业的

  
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乙肝歧视现象是违反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目前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已有1.2亿之多,也就是说,每10个人中就有一名,难道这么多人都不能给工作吗?”
图说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怪门槛多 酒量身高相貌属相都有可能 面临性别歧视壁垒 高校女生求职何以困惑多多
【案例】:不要河南人 不招东北人
      提起在应聘当中所遭遇的“歧视”,即将毕业的北京工业大学学生小卢就气不打一处来。一次他去应聘一家半研究性质的机构,招聘人员开始还颇有兴趣地询问他的专业、学习成绩,可一听到他报上“籍贯河南”的回答,马上开口了,“喔,河南人呀。”随后就结束了问话,让他回去等通知,却再无消息。在2006年12月16日召开的国展人才招聘会上,发现一些单位在招聘展台上白纸黑字写着“不要东北人”。甚至有一家单位干脆宣称不要北京人 。

【招聘单位解释】:北京人太懒 东北人爱闹事

    我们觉得,东北人比较冲动,爱闹事,所以不准备要。”对于不招聘北京人,有一家单位干脆宣称理由是:北京人太懒,有八旗遗风,总是言过其实。
   
【案例】:身高相貌歧视 女生应聘被嘲笑像“京巴”

  
某名牌大学金融学硕士刘某,身高1.60米,虽然他品学兼优,但身高成了他求职时无法迈过的门槛。他的求职意向是要去银行,在递完简历后,对方都对他表现出很大的兴趣。可等到约见时,对方一看他的身高就高兴不起来了。往往是双方谈几分钟之后,对方就直言:单位有要求,男性的身高不能低于1.70米,否则单位不会接收。

  学历史的郭小姐自去年大学毕业至今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原因是很多的用人单位觉得她肤色黑,相貌不符合用人标准。“有个公司本来想雇用我当秘书,可是面试后就没信儿了。事后,别的同学告诉我,这个老总竟然当着好多人的面笑话我眼睛大、鼻子扁,长得像‘京巴’”。

【招聘单位解释】:丑人当后勤也得往后排

  
对相貌有一定要求的某休闲服装特许经营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说:我们服务行业需要面对顾客,因此员工的相貌不要求特别漂亮,至少看着要顺眼。对于面貌上有明显缺陷的应聘者,我们基本上会在其投递简历时便将其淘汰。我们不是歧视他们,只因为他们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如果招聘库管员、司机、后勤等还可以考虑,但前提是同来的应聘者中没有比他们更优秀的。
【专家支招】:有自信就是最大的魅力
  
“用人单位的这些要求是一种歧视。”但是,中国法律关于就业歧视的规定,只有性别、宗教信仰、民族、种族和身体残疾5个方面,不包括形象和气质。求职者很难利用法律来为自己撑腰。

  能力上的缺陷可以通过努力弥补,但身高、相貌是爹妈给的,这个门槛可能这辈子都迈不过去。“我们可以用外在手段弥补。如果身材偏胖,宜穿深色衣服;个子矮了,可穿高跟鞋;女孩子还可以适当运用化妆改善形象。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用内在手段,就是多读书,多学习,增加自信。‘腹有诗书气自华’,有的人并不英俊或漂亮,但走出来令所有人不敢忽视,这就是自信的魅力。”
【案例】: 招聘拒绝“期货”职场充斥“经验歧视”

    天津一所大学的毕业学生小吴,这个暑期过得很辛苦,由于前期未能找到如意的工作,现在的他依然奔波于各种人才招聘会,用他自己的话说叫“病急乱投医”。小吴告诉记者,“我曾到过很多招聘会上,大部分用人单位都要求有工作经验,但又不认可实习经历,分明就是没有诚意招聘大学生。”小吴的遭遇不是个别现象,“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已经成了一些用人单位选人的潜规则。 [全文]

【招聘单位解释】:成本高,跳槽快,招来不合作

    招聘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单位可以节省培训成本,他们的工作也可以快速上手。还有一些用人单位抱怨说,现在应届大学生的成活率太低,单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他们进行经验和技能培训,可他们却把单位当成了实习基地和跳板,到头来为别人做了嫁衣。因此,与其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还不如直接招收有经验的员工来得划算。
 

名词解释:什么是就业歧视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加入国际劳工组织《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这个公约对“就业歧视”做了界定,简单地说,“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视为歧视。”这有三个方面含义:一是在就业和职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得采取法律禁止的差别对待,从而对当事人就业和职业的机会平等造成损害,这样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歧视。二是法律禁止歧视的主要领域有种族、民族、宗教、性别、社会出身等。第三,如果用人单位出于工作职业本身的内在需要作出的区别或优惠就不是歧视。
维护就业公平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第二十二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或
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

就业歧视知多少
    我们对“职业”的“歧视”由来已久,只是在我们得不到某类职业时,才让我们想起来要正视职业里“歧视”来,也许,在我们的国人中,也是太性急,任何事都想着一蹴而就!当我们时时都在防微杜渐清楚意识到事件的发生发展的时候,一旦出现某个事物的苗头时,我们真的可以一蹴而就地消除隐患。[全文]
就业歧视挡住大学生求职路
    只招本地生源、只招男生、只招有工作经验者……一道道门槛高高横在眼前,让不少求职学生有种受歧视的感觉。“为什么都不看看我们的能力,就不给我们机会?”就连已经拿到最终面试机会的,也摆脱不了危机感,“即使准备再充分,你也会因为各种原因被拒绝。”[全文]
中国就业歧视究竟如何
    对就业歧视的范围不可能在法律中列举穷尽,有一个判定什么是歧视的基本原则,就是要看用工条件是否出于职业内在需要。如果就业和职业中规定的条件与工作的内在要求无关,就应视为歧视。所以不能仅看法律明确禁止的歧视,有些歧视虽法律中没有明确禁止,但明显是荒唐的,如有的招聘规定,要不要某种属相、某种血型或者某种星座的,提出与工作性质毫无关系的条件,当然是歧视。[全文]
如何面对“反就业歧视”?
    用人单位的“歧视理由”各种各样:比如女生不要,本科不要,非本地户籍不要,甚至河南人不要,无亲属担保的不要,等等。政府政策应该承认公民的平等权利,尊重人民。如果政府不践行这些基本的正义准则,那么就无法管理、规范各种社会行为。因此,政府在录用公务员的标准中,不应带有对身份限制的诸多“歧视性”规定。[全文]
反就业歧视摆脱就业高压怪圈
    中国政法大学会同北大清华人大等高校,在招聘会上宣传反就业歧视。他们认为,中国的就业领域中充满着各种歧视。在国家机关中这种现象相当严重,而现行的一些法规带有歧视色彩。
    当然,给反就业歧视泼盆冷水并不意味着我们就默许甚至是赞同那些野蛮地促进就业的方式。我们在此只是认为,反就业歧视不应是一项孤立的行动,解决就业歧视问题当与促进就业并重。因此,对于人大和政府来说,就不仅仅只为反就业歧视立法建章,在当前一段时间就业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同步制定《促进就业法》和出台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和企业多雇佣员工的减税政策等是更加重要的事情。这当然需要国家财政为解决就业问题开道。如此,我们方能摆脱“血汗工厂”式的恶性就业增长方式,也才能更大程度上地实现就业的和谐。[全文]

中国教育新闻网——就业频道   责任编辑:孟召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