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首页 | 就业时讯 | 就业指导 | 就业政策 | 求职指南 | 职场纵横 | 招聘会场 | 求职招聘
 
您的位置: 首页 > 就业频道 > 职场纵横> 正文
实习时身份模糊 实习生维权争议凸显法律盲区
  2008年07月01日 作者:沈峥嵘 来源:新华日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出事时身份是学生,可出事地点却在实习单位;因工作受伤,却又不是单位的员工……这是近日在常州天宁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官司。官司审理中,实习生模糊的身份在维权时遭遇的难题,凸显了这一“两栖人”特殊人群损害赔偿的法律盲区。

  事故:实习小伙六级残疾

  2005年7月,常州高级技工学校焊接钣金专业学生陈程(化名),由学校安排到常州化工设备公司从事焊接工作实习。2006年6月16日,陈程在焊接化工容器结束后,独自从容器里出来时受了伤。2007年3月30日,司法鉴定为六级残疾。

  为了协商赔偿的事,陈程及家人多次奔走于学校和企业之间,但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陈程于是一纸诉状将常州高级技工学校和常州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其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合计179923元。

  争议:学校、单位该谁担责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常州技工学校辩称,陈程虽然是该校的学生,但发生事故是在企业正常的实习期间,学校在事故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告化工设备公司则辩称,原告的人身损害虽然发生在本单位,但单位与原告之间没有直接的赔偿关系。原告到单位来实习是基于单位与学校的约定,原告是受学校的安排来单位实习的,单位与学校应按照双方约定来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原告陈程的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0000元,由化工设备公司承担90000元赔偿责任、技工学校承担60000元赔偿责任。

  难点:与单位无劳动关系

  常州市天宁区法院邵洁法官告诉记者,此案审理最大的难点是,目前我国法律对在校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并没有作出相关规定。

  省法院民庭审判长杨晓蓉分析说,根据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实习生的身份是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处理,无法通过工伤赔偿制度来获得赔偿。企业与学生之间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雇佣关系,因为学生是受学校安排到实习企业工作,也不能按照雇佣关系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江苏有关法律人士称,目前我国法律对在校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还没有作出专门的规定,建议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填补实习生损害赔偿的盲区。(沈峥嵘)

 

 

    大学生实习:莫让自己成为廉价劳动力

 

    实习生也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明确的实习协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实习协议可以包含实习期限及工作时间、实习岗位等,还需单独且详细约定双方的一些特殊权利义务。

 

    实习:大学为何跑不过职校

 

    尽管还存在诸多尚待解决的问题,但种种迹象表明,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学校,对大学生实习的重视程度都在逐渐提升。韩威说:“实习实践也是提升大学生就业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大家对这个问题的认知需要一个过程。包括相关的权益保护,相关的一些协调工作,都需要有一个由上而下总体通盘的考虑,希望这一步能迈得快一些。”

 

(责任编辑 孟召臣)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爱心社的大学生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这里的学生宣讲奥运知识。谢希瑶马媛/文本报记者王鹰/摄
组图:大学生捡废品献爱心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新疆扩大高年级大学生赴基层牧区实习支教规模
·到农村中学实习该注意什么
·实习对大学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影响最大(图)
·大学生“超前”实习 对找工作有帮助吗
·8000人应聘3实习岗位 实习求职难过毕业找工
·参加实习大学生为何不如职校生 有四方面原因
·实习:大学为何跑不过职校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热门职位
  ·上海从高校毕业生中招收5...
·佳能2008年校园招聘
·安踏(中国)2008年校园...
·中粮集团2008年校园招聘
·海尔集团2008校园招聘
·云南白药集团2008校园招...
·中国农业银行2008年校园...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2008年...
·宝钢股份2008校园招聘
·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校园...
·中建五局2008校园招聘
  人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