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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于1981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正式建立。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委据此制定了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系列规章制度。此后,我国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能力显著增强,规模不断扩大。
9月5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的意见》。《意见》指出,发展高等教育应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办学。
10月7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把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的内容之一。
10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大力扶持和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和具体措施。
1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在80年代全国应基本实现普及小学教育的历史任务,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进而普及初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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