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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05年12月22日 作者: 来源:新疆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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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综合协调委(厅)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查办督办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和机关文秘、信访、档案、财务、保密工作;指导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社团工作;负责自治区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联系电话:0991-2851624

·政策法规处
   负责拟定地方性教育法规、政策和条例;负责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工作;参与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布局结构调整方案;负责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各地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联系电话:0991-2865126

·发展规划处
   负责拟定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并制定自治区高、中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宏观指导中等以下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大、中专院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报工作;负责高等学历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拟定全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计划;研究制定各类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教师住房的政策措施;负责教育基建投资、补助和国内外援建项目的基建管理。
    联系电话:0991-2850634

·组织干部(人事)处
   检查、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做好自治区高校领导班子的考察、了解工作;负责全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评估表彰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及厅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负责高等院校系处级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公派出国和政审工作。
    联系电话:0991-2850304

·思想政治工作处(政治思想教育处)
   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德育、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政工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德育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负责高校社会科学的研究规划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的教学科研工作;组织编译、审定全区各类学校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教材和教辅用书;负责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统战、老干及工、青、妇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的安全保卫和社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0991-2852174

·财务处
   拟定教育投资和教育经费筹措、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执行情况的监测;编制直属学校和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学校收费项目并检查收费情况;组织实施“自治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协调实施特困学生资助、学生贷款工作;负责制定委(厅)属单位所需物资、设备的计划及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委(厅)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联系电话:0991-2808002

·基础教育处
   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参加拟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九年义务教育;指导基础教育改革,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制定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的规定;编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组织编译、审定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指导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学校方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指导农牧民文化技术教育、扫盲教育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0991-2872507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统筹管理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拟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制定指导性教学文件;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组织编译、审定职业与成人教育类教材和教辅用书;负责普通中专的学籍管理;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自学考试的广播、电视、函授教学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联系电话:0991-2850164

·高等教育处
   综合管理全区各类高等教育工作(含普通、成人、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拟定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和科技工作;拟定高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高校师资培养和教育系统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拔;指导实验室、教学仪哭装备及教材建设;管理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协助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工作;协调内地高校对新疆的支援协作。
    联系电话:0991-2863176

·师资管理处
   指导普通师范和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师范教育改革;制定全区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提升规划、计划、指导和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联系电话:0991-2860577

·学生处
   指导大中专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协调、毕业研究生和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参与拟定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工作。
    联系电话:0991-2885524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负责全区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拟定“体、卫、艺”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组织、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军训、体育竞赛工作及艺术教育工作;组织编译、审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类教材和教辅用书。
    联系电话:0991-2863679

·外事处
   负责我区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国际教育交流活动;负责我区教育系统出国人员及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派出和出国后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外国专家、外籍教师、来疆留学人员的审核与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991-2850014

·审计处
   统筹协调和指导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检查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委(厅)属普通高校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财务管理情况。
    联系电话:0991-2887394

·机关党委
   负责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991-

·纪检监察室
   是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负责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991-2866844

·老干处
   负责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离退休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制订机关离退休职工工作计划及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人参与自治区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有关工作,参加有关社会活动;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人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定期向离退休干部、工人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人的医疗保健和生活福利等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人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人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活动经费的筹措;完成厅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91-2885494

·督导室
   主要职责是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联系电话:0991-22867101  

·学位办
   作为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的专门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991-2850714

联系办法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69号

    邮编:8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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