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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
张永洲 黑龙江省教育厅厅长 卢振环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普庆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孟凡杰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 信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辛宝忠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赵 敏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高 蓓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康宝林 黑龙江省教育厅纪检组长
孙 权 黑龙江省教育厅助理巡视员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制发运转和管理;负责起草教育厅、高校工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教育厅党组会议、高校工委书记办公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等有关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重要议事和文件。负责新闻宣传以及信息、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保卫安全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43113
· 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省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综合性教育法规、重要文件;负责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省各级各类非学历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政策制定、协调统筹;负责民办助学高校的设置、更名和撤消;制定民办高校助学办学条件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年检工作;负责民办高校的广告审批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23720
· 发展规划处 制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院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审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及中等以上民办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制定普通高校、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和管理省属高校及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协调高校后勤改革及管理工作。 电 话:0451-53643957
· 人事处 负责指导全省教育系统人事工作;综合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省教育厅(高校工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任免考核、劳动工资工作;配合编制部门管理省属高校机构编制;负责高校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奖励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和知识分子政策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22669
· 财务审计处 参与拟定全省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协调管理全省教育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省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省属高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管理国家和省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统筹管理全省教育捐资贷款;负责制定国家助学贷款计划;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协调校办产业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37664
· 基础教育处 组织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工程;指导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定教育教学文件及评价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和管理中小学教材工作,组织审定地方教材;指导中小学德育、幼儿教育、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读教育、基础教育科研等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规范和管理中小学各类竞赛;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并管理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教材建设;协助规划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协助管理民族师资、校长队伍建设;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联系电话:0451-53670613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统筹管理普通、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制定教育教学评价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联系电话:0451-53638697
· 高等教育处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研究制定各类高等教育管理有关政策及法规性文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规划与管理省属高校本科、高职、高专的专业建设;组织实施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工作;负责省属高校师资培训提高工作;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高等学校教材、实验室及各类教学基本条件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工作;协调指导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76950
· 师范教育与师资管理处 负责全省教师队伍规划与建设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务和厅直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中小学特级教师审定工作;负责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院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省教师培训计划。 联系电话:0451-53664414
· 远程教育处 负责全省远程教育统筹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普通高校和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和教学软件开发工作;负责全省电视大学及各地电视大学分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管理全省电化教育和教育音像出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工作;开展远程教育与电视大学教育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全省远程教育网络发展与建设工作;规划、管理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44952
· 思想政治教育处 负责全省高校的宣传思想工作;综合协调并指导全省高校德育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政策及对策;指导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建设与改革;负责高校统战工作;负责掌握和研究高校的政治动态;负责高校政治稳定工作;指导高校教代会、工会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71946 · 学生处 负责制定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高校学生的奖惩及奖贷学金管理;指导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指导特殊困难学生救助工作,负责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和共青团、学生会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50370
· 科学技术处 拟定高校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及校办产业发展规划;组织高校承担国家及省科研项目;负责制定省教育厅科研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科研成果管理、推广、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奖励及产业化工作;协调并指寻高校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大学园区的建设及学报工作;拟定并协调科研、高校校办产业有关政策;负责中国科研网本省网络管理;负责有关科研及高校产业统计。 联系电话:0451-53627384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大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国家和地方体育竞赛、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教师培训;指导学校卫生防病及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76959
· 语言文字应用与信息管理处 贯彻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省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贯彻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以及信息处理应用与研究;指导和管理"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教改实验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30468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负责全省教育系统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全省出国留学、国外学生来我省留学工作;负责全省教育系统聘请外国专家工作;审核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37875
· 高校干部处 负责指导高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对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后备干部进行考察;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党的关系直接隶属于省委的在哈高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省属高校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07652 · 机关党委 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省教育厅、高校工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省属高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24101
·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省教育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43716
·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国家规定,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及企业事业办学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联系电话:0451-53623710
· 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统筹规划并负责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补充规定;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承办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07575
· 学校安全管理处 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方针、政策;拟定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全省普通高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市(地)中小学校的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教育系统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全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全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64416 · 纪检、监察室 负责指导、监督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省属高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23954
联系办法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 邮编: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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