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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 孔令中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封孝伦 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陈光文 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副书记 蔡志君 省教育厅副厅长 霍健康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小建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仁远 省教育厅高校纪工委书记 方仕平 省教育厅高校纪工委副书记 机构设置
· 办公室 综合协调厅(委)机关重要政务,负责文秘、会务、督办、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访、宣传、财务、后勤行政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851-5285785 5284293
· 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工作;草拟地方性教育法规及有关教育法规的实施意见,依法受理教师、学生申诉,办理教育系统行政复议事项;统筹管理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851-5281942
· 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工作;组织指导职称评聘、评优评特和名级教育行政干部及校长的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联系电话:0851-5286221
· 组织处 指导省属高等学校党建工儿,制定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考察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提出领导班子充实调整方案;指导党员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指导省属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统战及知识分子工作。 联系电话:0851-5282305
· 计划财务处 拟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审核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与变更;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办法,指导学校财务管理,监督检查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管理各类教育收费;审定省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的预决算,制订基建投资计划;监督管理教育专项经费、赠援款和贷款;负责全省教育事业、基建、财务统计及信息工作;监督管理高等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协调指导高等学校的后勤改革和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 联系电话:0851-5284924
· 基础教育处 指导、管理全省基础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发展目标,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管理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管理中小学教学用书和学具,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教材和教辅资料;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管理会考工作;指导中小学现代技术教育、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室建设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1-5283067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省各级各类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拟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和实习基础建设;制定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办法和办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协调指导职业教育专业师资培训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及职业证书考试,指导高等和中等现代技术教育、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室建设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1-5285917
· 高等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统筹管理全省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开作;指导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拟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与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技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校办产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 联系电话:0851-5283677
· 民族教育处 综合协调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拟定并实施全省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以及民族教育的特殊政策;指导少数民族特殊教材建设,配合做好少数民族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工作。 联系电话:0851-5285464
· 师范教育处 指导全省师范教育工作;统筹管理高等学校、中小学教师的继续培训工作,制定工作规划、管理办法与评估标准;指导师德师风建设、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和师范教育实习基地的建设者工作。 联系电话:0851-5280465
· 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处 指导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建设、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管理全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负责省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以及稳定工作;负责高等学校出版物的监督管理;指导高等学校保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1-5287849
· 学生工作处 负责各类高等、省属中等专业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令性分配计划;研究制定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851-5281255
·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指导全省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拟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的发展规划,制定高等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性学生体育、卫生和艺术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协调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联系电话:0851-5283676
· 外事处 负责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全省出国留学和外国文教专家、外国留学生工作;指导教育对外宣传和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 联系电话:0851-5286933
·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承办省人民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行使省人民政府赋予的教育督导职权,依法组织对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指导各地的教育督导工作。 联系电话:0851-5285378
·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现代汉语规划化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推广普通话,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评估检查全省语言文字工作。 联系电话:0851-5280816
· 机关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5281248
· 离退休干部处 联系电话:0851-5280805
· 监察室 联系电话:0851-52882374
联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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