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成员
涂文涛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汪风雄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何绍勇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姜树林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唐小我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同甫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晓都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周光富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刘 伟 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长、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专员
李卓明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刘 东 省教育厅总督学
机构设置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上级部门和厅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信访、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和战线政务信息和目标管理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牵头编纂教育年鉴;协调管理教育宣传;负责管理机关文书档案工作并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工作。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干部处 主要承担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组织落实高校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指导组织关系在教育工委的高校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统一战线和民主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研究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等综合改革;归口管理教育法制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归口管理民办教育工作;负责管理社会团体。
·计划基建财务处 制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专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省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合并、更名、撤销;统筹管理确定后的省本级教育事业费、教育专款(含普通教育专项经费)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和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执行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负责省属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及监督管理;协助有关处、室监督管理厅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编制和审批省属高等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学校教学、实验用房和学生、教师生活用房等各类用房的建设;统筹拟定和管理全省教育收费工作;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及全省教育经费投入统计。
·人事处 统筹规划指导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及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和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编制核定、教师流动调配、教师奖惩、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负责全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基础教育处 综合管理全省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统编教材和教辅资料,规划和管理教材建设工作;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指导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我省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省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全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职的教育教学改革、学生培养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指导全省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中学的德育工作;指导中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城市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教学工作;协助有关处室进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规划、计划、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
·高等教育处 综合管理全省各类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拟定高等教育及各学科发展规划、评估标准;指导高等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以及高等学校本科生、专科生培养工作,并负责各类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及办学水平评估等方面的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各类实验室、图书馆等建设;归口管理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大学后的继续教育、社会力量办高等教育的教学工作。
·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统筹规划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拟定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发展计划;指导重点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负责指导研究生招生计划;负责审批省内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科、专业;承办省内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含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批工作;负责全省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和学科、专业学位授予质量的检查评估工作;承担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民族教育处 指导并协调全省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建设和少数民族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组织并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工作;负责教育厅驻三州协调联络组的派出与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四川省成都西藏中学。
·师范教育处 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师范教育;规划指导、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新师资培养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普通师范院校、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质量监控及办学水平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参与研究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宣传思想工作处 拟定全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并制订实施措施;规划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教育课建设并指导实施,组织两类课程的教材审定和省统编教材的编写;规划并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协调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教育系统宣传舆论工作;协助指导学校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工作;负责高等学校的政治稳定工作。
·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处 负责全省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及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研究并指导实施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归口管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协助做好高等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
·科学技术处 指导高等学校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省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并指导实施工作;组织指导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指导高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及大学科技园的发展建设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科普工作及高等学校学报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学校国防军训办公室) 归口管理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规划并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大中专学生军训工作。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省语言文字研究、改革工作,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对外交流合作处 负责全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川留学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教育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处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措施;督促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承担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组织省督学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
·审计处、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省监察厅驻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工委纪工委 监督检查厅机关和全省教育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落实上级的决定、指示情况;对厅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厅机关公务员实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厅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的案件;监督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种积极健康的活动;指导厅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调指导高校老干部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联系办法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6号 邮编:610041
|